张小娴的最新作品,讲述了一个逐渐盲眼的女孩和一个深情男孩之间的爱情……
第一章 花开的时节
医院七楼眼科病房里惨绿苍白的灯光已经暗了。徐宏志来到的时候,臂弯里夹着一本薄薄的书。连续三十小时不眠不休的工作,使他的肩膀下垂,一只脚上的鞋带不知什么时候松了,拖在地上,陪他穿过幽暗的长廊,朝最后一间病房走去,那里还有光。
门推开了,一个约莫十岁的女孩靠在床上,两条青白细长的胳膊露在被子外面。从听到走廊上的脚步声开始,女孩的脸就因为期待而闪耀着一种童真的兴奋。
“医生,你来了?”她的眼睛朝向门口。
“对不起,我来晚了,今天比较忙。”徐宏志走进来,拉了一把椅子靠着床边坐下,把床头的灯拧亮了一些。
“我们快点开始吧!”女孩催促道,又稚气地提醒他:“昨天读到牧羊少年跟自己内心对话的那一段。医生,你快点读下去啊!我想知道他找到宝藏没有。”
这时候,女孩伸手在床上找她的绒毛小熊。她的眼睛是看不见的,瞳孔上有一片清晰的白点,像白灰水似的,蒙眬了她的视线。
徐宏志弯下身去,把掉在地上的绒毛小熊拾起来,放到女孩怀里。
女孩把小熊抱到心头。听书的时候,她喜欢抱着它,睡觉的时候也是。虽然它胸口的毛几乎掉光,大腿上又有一块补丁,她仍是那样爱它。它从她三岁那天起就陪着她,它愈老,她愈觉得它就跟她一样可怜。
徐宏志打开带来的一本书,那是保罗。科尔贺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自从女孩进了医院之后,他给她读了好几本书:娥苏拉,勒瑰恩的《地海孤雏》和《地海巫师》,还有杰克。伦敦的《野性旳呼唤》。女孩是个讨人欢喜的小姑娘,大部分时间都很安静,只有在听到书中一些紧张的情节时,会发出低声的惊呼。
女孩喜欢书。一天,徐宏志来看她的时候,她正在听一本有声书。那本书,她已经重复听过很多遍,几乎会背了。他们聊到书,女孩大着胆子问:“医生,你可以读书给我听吗?”
他无法拒绝那双可怜兮兮的眼睛。女孩是由孤儿院送来的。两岁的时候,她发了一场高烧,视觉神经因此受到伤害,眼睛长出了两块夺去她视力的白内障,从此只能看到光和影。她的父母狠心把她遗弃。女孩是由修女带大的,身上散发着一种来自修道院的清静气息。那个读书的请求,也就添了几分令人动容的哀凄。
那天以后,他每天来到女孩的床前,为她读书。起初的确有点困难,他要在繁重的工作中尽量挤出一点时间来。有好多次,他的眼睛都几乎睁不开了。然而,女孩听他读书时那个幸福和投入的神情鼓舞了他。
他选的书都是他以前读过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他十五岁那年在母亲的书架上发现的。几年之后,他再一次读这本书。那一次,他并没有读完。
多少年了,他没想过自己会有勇气再拿起这本书。
渐渐地,他开始期待每天来到床前为女孩读书的时光。惟有专注地读书的片刻,他得以忘记身体的疲累,重温当时的岁月。
他恍然明白,当初答应为女孩读书,也许并非出于单纯的悲悯,而是女孩的请求触动了他。他也曾为一个人读书。
尽管季节变换时光荏苒,那些朗读声依旧常驻他耳中,从未因岁月而消亡,反而历久而弥新,时刻刺痛着他,提醒他,那段幸福的日子永不复返。即使到了这具肉身枯槁的时候,他也许还能够听到当时的袅袅余音,始终在今生回荡。
他把书翻开。他在昨天读完的那一页上面做了个记号。
到了午夜,他也读完了最后一段。
他抬起头,期待女孩会说些什么。他们通常会在读完一本书之后讨论一下内容。她总有很多意见。然而,他此刻看到的,却是一张带点忧郁的脸。
“医生,你明天还会来为我读书吗?”女孩问。
“明天以后,你可以自己看书,甚至连近视眼镜都不需要。”他说。
女孩的嘴巴抿成细细的一条线,没说话。
“切除白内障的手术是很安全的,十年前就很难说了。放心吧。”他柔声安慰女孩。
女孩摇摇头:“手术是你做的,我一点也不害怕。”
停了一会,她说: “可是,即使我看得见,医生你也可以继续为我读书的呀!”
徐宏志笑了:“我不习惯人家看着我读书的,我会脸红的。”
“看得见之后,你想做些什么事情?”他朝女孩问。
“我想看看自己的样子。”女孩兴奋地说。
“你长得很漂亮。”
“别人一直都这么说。可是,他们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里总是带着一种很深很深的可惜。”
“以后不会再有可惜了。”他说。
女孩脸上绽出一朵微笑:“医生,你知道我还想做什么吗?我想出院后自己去买衣服!我以前的衣服都是修女为我挑的,她们只告诉我颜色。以后我要自己挑衣服。修女,尤其是陈修女,她很保守的,一定不知道外面流行些什么。”
徐宏志咯咯地笑了,女孩虽然只有十岁,毕竟是个姑娘,爱美的心与生俱来。
“医生,”女孩的脸刷地红了:“我长大之后可以做你的女朋友吗?”
“你根本不知道我长什么样子,也许,我长得很丑。”
女孩摇摇头:“我听见病房的护士说,你年轻英俊,人很好,又是顶尖儿的眼科医生。”
他尴尬地笑了:“她们真会拿我开玩笑。”
“医生,你是不是已经有女朋友了?”女孩天真地问。
他停了半晌,站起来,把椅子拉开,静静地朝女孩说:“很晚了,你应该睡觉了。”
女孩温驯地把绒毛小熊搁在枕畔,缓缓滑进被窝。
“医生,你哭过吗?”她的头随着徐宏志的脚步声转向床的另一边。
“没有。”他低声说。
“我闻到盐味。”
“是我身上的汗水。”
“我分得出汗水和泪水的。”女孩说,“你刚才读书的时候,身上有一种悲伤的味道。医生,你忘了吗?盲人的嗅觉是很灵敏的。”
他那双困倦的眼睛望着女孩,也无言语。尽管她因为身体的残障而有超龄的早熟,她终究还是个孩子,不了解的事情太多。
“医生。”女孩摸到枕边的绒毛小熊,递给他,说:“我把它送给你。”
徐宏志惊讶地朝她问:“为什么?这团毛茸茸的东西不是你的宝贝吗?”
“所以我才想把它送给你,虽然它已经很老,但它会为你带来好运的,我不是终于也看得见了吗?”
徐宏志接过那只绒毛熊,笑笑说:“上面一定有很多口水。”
女孩腼腆地笑了,心中的喜悦胀大了一些:“医生,你要好好留着它啊!等我长大,五年后,或者八年后,我会回来要回我的小熊,那时你再决定要不要我做你的女朋友。﹂说完这句话,女孩伸手摸到床边的灯掣,把灯拧熄,嘴上挂着一个幸福的微笑。
然而,今天晚上她是无论如何也睡不着的。她此刻的心情就像第一次参加孤儿院旅行的前夕那样,她因为太兴奋而失眠,彻夜期盼着晨曦的来临。这个手术要比那一次旅行刺激很多。她有点紧张。她害怕明天的世界跟她以前熟悉的那个不一样。
女孩转脸朝向门的那边,声音里有着一种期盼和不确定。
“医生,这个世界是不是很美丽的?”她问。
门的那边没回答。
就在那一瞬间,女孩嗅到了眼泪的咸味和鼻水的酸涩,听到了发自一个男人的喉头的哽咽。
徐宏志离开病房时,臂弯里夹着那本书和一只秃毛的玩具熊。这只绒毛熊挂在他魁梧的身躯上,显得那么小而脆弱,就像眼泪,不该属于一个强壮的男人。
走出医院的时候,他踢到脚上松垂的鞋带。他蹲下去把鞋带绑好的那一瞬,一行清泪滴在他的手背上,缓缓流过指缝间,他拭去了。花了一些气力,他再次站起来。
刚刚下过的一场细雨润湿了他脚下的一片草地。他踩着水花,走在回去的路上。他感觉到有几只蚊子在叮咬他,吸他的血,但他疲惫的双腿已经无力把它们甩开了。
他想到躺在病房里的女孩是幸福的。明天以后,她将可以看到天空的蓝和泥土的灰绿,看到电影和人脸,也看到爱的色彩。不管她愿不愿意,她也将看到离别和死亡。
他又回到许多年前的那天。在比这一片青葱和辽阔的另一片草地上,她投向了他。那是他最消沉的日子,她像一只迷路的林中小鸟,偶尔掉落在他的肩头,啄吻了他心上的一块肉,给了他遗忘的救赎。
那时他并不知道,命运加于他的,并不是那天的青青草色,而是余生的日子,他只能与回忆和对她的思念长相左右。
自从他的母亲在飞机意外中死去之后,徐宏志已经有好长一段时间没见过阳光。母亲的乍然离去,把他生命中的一部分永远带走了。那一年,刚刚升上医科三年级的他,经常缺课,把虚妄的日子投入计算机游戏,没日没夜地沉迷其中。他成了个中高手,却没有丝毫胜利的喜悦。
他缺席考试。补考的时候,只回答了一条问题就离开试场,赶着去买一套最新的计算机游戏。
他把青春年少的精力和聪明才智浪掷在虚拟的世界里,与悲伤共沉沦。然而,输的显然是他。学期结束的时候,他接到通知要留级。在医学院里,留级是奇耻大辱,他却连羞惭的感觉都付之阙如。
无数个日子,当他挂着满脸泪痕醒来,惟有那台计算机给了他遗忘的借口。那时候,他瘦得像只猴子,孤零零地在自己的暗夜里漂流,生活仿佛早已经离弃了他。
就在那一天,宿舍的电力系统要维修,他惟有走到外头去。那是正午时份,他瞇起眼睛朝那个热毒的太阳看去,顿时生出了一个念头:也许,他可以把自己晒死。他可以用这个方法对猝不及防的命运做出卑微的报复。
他瘫在那片广阔的青草地上,闭上眼睛想象一个人中暑之后那种恍惚的状态,会像吃下一口鸦片般,在自己的虚幻中下坠,下坠,远远离开尘世的忧伤。
他身上每寸地方都挂满了汗水,迷迷糊糊地不知躺了多久,直到他忽然被人踢倒。
他爬起来。太迟了,一个女孩在他脚边踉跄地向前摔了一跤,发出一声巨响,头上的帽子也飞脱了。
他连忙把女孩扶起来。逆光中,他看到她模糊的轮廓和那头栗色头发上朦胧的光晕。她蜜糖色的脸上沾了泥土。
“对不起。”他瞇缝着眼睛向她道歉。
女孩甩开他,自己站定了,用一只拳头擦去眼窝上的泥巴,气呼呼地瞪着他,说:
“你为什么躺在这里?”
“对不起。”他一边说一边弯身拾起女孩散落在地上的书和那顶红色的渔夫帽。
女孩把书和帽子抢了回来,生气地问:
“你是什么时候躺在这里的?”
他一时答不上来。他没想过她会这样问。他也不觉得这个问题跟她摔倒有什么关系。
“我刚才没看见你。”她一边抖去帽子上的泥巴一边说。
“我在这里躺了很久,谁都看得见。”他说。
这句话不知怎地激怒了她。她狠狠地盯着他,声音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
“谁叫你躺在这里的?”
“我已经道歉了,你还想怎样?是你自己走路不长眼睛!”他给晒得头昏脑胀,平日的修养都不见了。
她二话不说,举起手里的帽子朝他头顶砸去。
他摸着头,愣在那儿,还来不及问她干嘛打人,她已经抬起下巴朝宿舍走去。
他没中暑,反而给唤回了尘世。
几天之后,他在大学的便利商店里碰到她。晚饭时间早就过了,他走进去买一个杯面充饥。那天,店里只有零零星星的几个人,他拿着杯面去柜台付钱的时候,诧然发现她就站在收款机旁边。
轮到他的时候,她似乎认不出他来。
“你在这里兼职的吗?”带着修好的意图,他问。
“你是谁?”她的眼睛里带着几分疑惑。
“我是那天绊倒你的人。”话刚说出口,他马上发觉这句话有多么笨。但是,就像出笼的鸟儿一样,已经追不回来了。他只好站在那儿傻呼呼地摸着前几天晒得脱皮的鼻子。
她眼睛没看他,当的一声拉开收款机的抽屉,拿起要找回的零钱,挪到鼻子前面看了看,然后重重的放在他面前。
他只好硬着头皮拿了零钱和杯面走到一边。他真不敢相信自己那么笨拙。也许,当一个人成天对着计算机,就会变笨。
然而,遇见她之后,他虽然懒散依旧,却没那么热衷计算机游戏了。
他走到桌子那边,用沸水泡面,然后盖上盖子,等待三分钟过去。他交叉双脚站着,手肘支着桌子,拳头抵着下巴,偷偷的看她。她身材细瘦,顶着一头侧分界粗硬难缠的栗色头发。那张闪着艳阳般肤色的脸上,有一双聪明清亮的眼睛,带着几分直率,又带着几分倔强。那管直挺挺的鼻子下面,带上一张阔嘴。这整张脸是个奇怪的组合,却活出了一种独特的味道,仿佛它的主人来自遥远的一方天地,那里也许有另一种生活,另一种美和价值。
后来他知道,那是因为她童年的某段日子。那段日子,是她快乐的乡愁,也成了她一辈子难解的心结。
她感觉到他在看她,她朝他盯过来,他连忙分开双腿,拿起筷子低着头吃面。
那个杯面泡得太久,已经有点烂熟了。他一向没什么耐性等待杯面泡熟的那漫长的三分钟,通常,他顶多等两分钟就急不及待吃了起来。这一天,那三分钟却倏忽过去,他反而宁愿用一个晚上来等待。
来接班的男生到了,女孩脱下身上的制服,拿了自己的背包从柜台后面走出来。
她穿得很朴素,浅绿色衬衣下面是一条棕色裙子,脚上踩着一双夹脚凉鞋,那顶用来打人的小红帽就塞在背包后面。
他发现她两个膝盖都擦伤了,伤痕斑斑,定是那天跌倒时被草割伤的。她走出去的时候,他也跟了出去。
“那天很对不起。”带着一脸的歉意,他说。
她回头瞅着他,那双漆黑的眸子变得好奇怪,带着几分冷傲,几分原谅,却又带着几分伤感。
“我叫徐宏志。”他自我介绍说。
她没搭理他,静静地朝深深的夜色走去。
他双手插在口袋,看着她在遥远的街灯下一点点地隐没。她两只手勾住身上背包的两条肩带,仿佛背着一箩筐的心事。他发觉,她并没有走在一条直线上面。
直到许多年后,凭着回想的微光,他还能依稀看到当天那个孤单的背影。
接下来的几天,徐宏志每天都跑去便利商店随便买点东西。有好几次,他推门进去的时候,她刚好抬头看到他,马上就搭拉着脸。他排队付钱的时候,投给她一个友善的微笑,她却以一张紧抿着的阔嘴来回报他的热情。
只有一次,他进去的时候,店里没有客人。她正趴在柜台上看书。她头埋得很低,脸上漾开了一圈傻气的微笑。发现他的时候,她立刻绷着脸,把书藏起来。
“她一定是个爱美所以不肯戴眼镜的大近视。”他心里想。
那朵瞬间藏起来的微笑却成天在他心里荡漾。
一天,徐宏志又跑去店里买东西。他排在后头,一个瘦骨伶仃、皮肤黝黑的女孩斜挨在柜台前面。女孩头上包着一条爬满热带动物图案的头巾,两边耳朵总共戴了十几只耳环,穿了一个鼻环,脖子上挂着一串重甸甸的银颈链,小背心下面围着一条扎染的长纱龙,露出一截小肚子,左手里握着一根削尖了的竹竿,活脱脱像个非洲食人族,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流落到大城市来。
他认得她是邻房那个化学系男生的女朋友。这种标奇立异的打扮,见过一眼的人都不会忘记。
“明天的画展,你会来看吗?”食人族问。
他喜欢的女孩在柜台后面摇摇头。
“我真的不明白,好端端的,你为什么要转去英文系。”食人族一边嚼口香糖一边说。
她微笑没答腔。
食人族吹出一个口香糖气球,又吞了回去。临走的时候说:
“我走啦,你有时间来看看吧。”
“莉莉,你手里的竹竿是干什么的?”她好奇地问。
食人族瞧瞧自己手里的竹竿,说:“我用来雕刻一张画。”
她朝食人族抬了抬下巴,表示明白,脸上却浮起了一个忍住不笑的神情。当她回过头来,目光刚好跟他相遇,他牵起嘴角笑了。他们知道大家笑的是同一个人。
她马上调转目光。
徐宏志很想向邻房那个男生打听关于她的事,却苦无借口。一天,那个满脸青春痘的男生竟然自动送上门来。
“你可以看看我吗?”这个叫孙长康的男生朝他张大嘴巴。
徐宏志看了一下,发现孙长康口腔里有几个地方割伤了。
“我女朋友昨天穿了个舌环。”他苦着脸说。
“涂点药膏和吃点消炎药,应该没事的了。”他拉开抽屉找到药膏和消炎药给孙长康。
他有时会替宿舍的同学诊治,都是些小毛病,他们很信任他。药是他在外头的药房买的。然而,过去的一年,他成天把自己关在房里,他们已经很少来找他。
“你女朋友是念哪个系的?”他倒了一杯水给孙长康吃药。
他吞了一颗药丸。带着一脸幸福和欣赏的苦笑,他说:
“她这副德性,除了艺术系,还有哪个系会接受她?”
“我前几天在便利商店里碰到她,她正在跟那个女店员聊天。”他试着漫不经心地说出这句话。
“你说的是不是苏明慧?头发多得像狮子,经常戴着一顶小红帽的那个女生?”
“对了,就是她。”他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
“她是莉莉的同学,听说她今年转了过去英文系。那个决定好像是来得很突然的。莉莉蛮欣赏她,她不容易称赞别人,却说过苏明慧的画画得很不错。”
“那她为什么要转系?”
他耸耸肩:“念艺术的人难免有点怪里怪气。他们都说艺术系有最多的怪人,医学院里有最多的书呆子。”
徐宏志尴尬地笑了笑。
“可你不一样,你将来一定会是个好医生。”孙长康补上一句。
徐宏志一脸惭愧,那时候,他连自己是否可以毕业也不能确定。
孙长康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说:
“虽然我不知道你是为了什么原因,但是,每个人都会有消沉的时候,。”
那一刻,他几乎想拥抱这个脸上的青春痘开得像爆米花般的男生。他们一直都只是点头之交。即使在今天之前,他也认为孙长康是个木讷寡言的男生。就在前一刻,他还以为自己可以不着痕迹地从他口中探听苏明慧的事。
他对孙长康不免有些抱歉,有些感激。只是,男人之间并没有太多可以用来彼此道谢的说话,如同这个世界一直缺少了安慰别人的词汇。
孙长康出去之后,他拉开了那条灰尘斑斑的百叶帘,把书桌前面的一扇窗子推开。外面的阳光洒了进来,他把脖子伸出去,发现窗外的世界有了一点微妙的变化。
就在牵牛花开遍的时节,那只掉落在他肩头的林中小鸟,披着光亮的羽毛,给了他一身的温暖和继续生活的意志。
有好几天,他带着一脸微笑醒来,怀着一个跳跃的希望奔向便利商店,只为了去看她一眼,然后心荡神驰地回去。一种他从未遇过的感情在他心里漾了开来。他的眼耳口鼻会不自觉地挤在一块痴痴地笑,只因想到被她用帽子砸了一下的那个瞬间。
生活里还是有许多令人消沉的事,比如学业,比如那永不可挽的死亡,都超过了他所能承受的。他渴望溜出去,溜到她身边,溜出这种生活。
隔天,徐宏志去了艺术系那个画展。食人族在那里,跟几个男生女生蹲在接待处聊天。他拿了一本场刊,在会场里逛了一圈,并没有看到苏明慧的画。食人族的画倒是有一张,那张画,也是最多人看的。
她的画反而不像她本人的奇装异服,用色颇为暗淡,风格沉郁,有点像蓝调音乐。
“连食人族都说她画得好,苏明慧的画一定很不错。”他想。
他翻开那本场刊,在其中一页上看到一张苏明慧的画。那张现代派油画占了半版篇幅,一头狮子隐身在一片缤纷的花海里,它头上的鬃毛幻化成一束束斑斓的色块,左边耳朵上栖息着一只蝴蝶,天真的眼睛带着几分迷惘。
他不知道他是喜欢了画家本人而觉得这张画漂亮,还是因为喜欢这张画而更喜欢这位画家。
他拿着场刊朝食人族走去,问她:
“请问这张画放在哪里?”
食人族似乎并不认得他。她看了看他所指的那一页,咕哝着:
“这张画没有拿出来展览。”
穿了舌环的食人族,说话有点含混。他凑近一点问:
“那为什么场刊上会有?”
“这本场刊早就印好了,这位同学后来决定不参加画展。”食人族回答说。
带着失望,他离开了会场。
外面下着霏霏细雨,他把那本场刊藏在外衣里。那是一头令人一见难忘的狮子,充满了奇特的想象。她为什么要放弃画画?是为了以后的生活打算,还是为了他不可能知道的理由?他感到可惜。
夜晚,他冒雨去了便利商店。他推门进去的时候,苏明慧戴着耳机,趴在柜台上看书。她蹙着眉,很专注的样子,似乎是在温习。也许是在听歌的缘故,她不知道他来了。直到他拿了一个杯面去付钱,她才发现他。
她站起来,把书藏在柜台下面,脸上没什么表情,朝他说了一声多谢。
他走到桌子那边吃面。雨淅淅沥沥地下,多少天了?他每个晚上都来吃面,有时也带着一本书,一边吃面一边看书,那就可以多待一会。这个晚上,店里只有他们两个人,她继续听歌,时而用手指揉揉眼睛,看起来很倦的样子。他发现她的眼神跟那张画里头的狮子很相似。到底是那头狮子拥有她的眼神,还是她把自己的眼神给了狮子?她用手指揉眼睛的时候,仿佛是要赶走栖在眼皮上的一只蝴蝶。那只蝴蝶偏偏像是戏弄她似的,飞走了又拍着翅膀回来,害她眨了几次眼,还打了一个小小的呵欠。她及时用手遮住了嘴巴。
一股幸福感像一只白色小鸟轻盈地滑过他的心湖。她所有的、毫无防备的小动作,在这个雨夜里,只归他一人,也将永为他所有。
她没有再看那本书了。每当他在店里,她都会把正在看的书藏起来。
他走出便利商店的时候才发现外面刮着大雨。雨一浪一浪的横扫,根本不可能就这样回去。他只好缩在布篷下面躲雨,雨水却还是扑湿了他。
过了一会儿,接班的男生打着伞,狼狈地从雨中跑来。该是苏明慧下班的时候了,他的心跳加快,既期待她出来,又害怕她出来。
半晌,苏明慧果然出来了,手上拿着一把红色的雨伞。她发现了他,他腼腆地朝她微笑。她犹疑了一下。不像平日般绷着脸,她投给他一个困倦的浅笑。
那个难得的浅笑鼓舞了他。他朝她说:
“雨这么大,带了雨伞,也还是会淋湿的。”
她低了低头,没有走出去,继续站在滴滴嗒嗒的布篷下面,跟他隔了一点距离,自个儿看着雨。
“你的朋友莉莉是我邻房的女朋友。”他说。
“那你已经知道了我的名字啦?”她问。
他微笑朝她点头。
“那你已经调查过我啦?”语气中带着责备。
“呃,我没有。”他连忙说。
看到他那个窘困的样子,她觉得好气又好笑。
“我今天去过艺术系那个画展。”他说。
她望着前方的雨,有一点惊讶,却没回答。
“我在场刊上看到你的作品,可惜没展出来。我喜欢画里头的狮子。它有灵魂。你画得很好。”
她抬头朝他看,脸上掠过一抹犹疑的微笑。
然后,她说了一声谢谢,撑起雨伞,冒着大雨走出去。
他跑上去,走在她身边。
她把头顶的雨伞挪过他那一边一点点。他的肩膀还是湿了。
“你为什么要放弃?”雨太大了,他要提高嗓门跟她说话。
“这是我的事。”她的眼眸并未朝向他。
“我知道不关我的事,我只是觉得有点可惜。”
她把雨伞挪回去自己的头顶,一边走一边说:
“我不觉得有什么可惜。”
“你很有天分。”他说。
“有多少人能够靠画画谋生?”她讪讪地说,雨伞挪过他那边一点点,再一点点。
“你不像是会为了谋生而放弃梦想的那种人。”
“你怎知道什么是我的梦想?”她有点生他的气,又把雨伞挪回去自己头顶。
“呃,我承认我不知道。”他脸上挂满雨水,猛地打了一个寒颤。
她看着有点不忍,把手里的雨伞挪过去他那边。最后,两个人都淋湿了。
她没有再说一句话,两个人无言地走着。
雨停了,她把雨伞合起来,径自往前走。
她朝女生宿舍走去,右手里的雨伞尖随着她的脚步在路上一停一顿。她看上去满怀沮丧。
他后悔自己说得太多了,也许开罪了她。然而,这场雨毕竟让他们靠近了一点。一路走来,他感觉到她手里那把伞曾经好几次挪到他头顶去。
他以为自己的身体很强壮,没想到竟然给那场雨打败了。半夜里他发起烧来,是感冒。他吃了药,陷入一场昏睡里,待到傍晚才回复知觉。
他想起他一位中学同学C。那时候,C为了陪一个自己喜欢的女生游冬泳,结果得了肺炎。他们都笑C害的是甜蜜病。三个礼拜之后,C康复过来,那个强壮的女孩子却已经跟另一个男生走在一起。
C悲愤交集,把那张肺部花痕斑斑的 X光片用一个画框镶了起来,挂在床前,时刻提醒自己,爱情的虚妄和女人的无情。
他呢?他不知道此刻害的是甜蜜病还是单思病。
他头痛鼻塞,身子虚弱,却发现自己在病中不可思议地想念她。
爱情是一场重感冒,再强壮的人,也不免要高举双手投降,乞求一种灵药。
他想到要写一封信给她,鼓励她,也表达一下他自己。他拿了纸和笔,开始写下他平生第一封情书。
起初并不顺利,他给自己太大压力了,既害怕自己写得不好,又很虚荣地想露一手,赢取她的青睐。最后,他想起他读过的那本书。
他把写好的信放在一个信封里,穿上衣服匆匆出去。
他是自己的信鸽,忘了身体正在发烧,衔着那封信,几乎是连跑带跳的,朝便利商店飞去,那里有治他的药。
他走进去,苏明慧正在忙着,没看到他。他随便 拿了一块纸包蛋糕,来到柜台付钱。
他大口吸着气。她朝他看了一眼,发觉他有点不寻常。他的脸陡地红了,拿过蛋糕,匆匆把那封信放在她面前,没等她有机会看他便溜走。
回去的路上,他不停想着她读完那封信之后会怎么想。他发现自己的烧好像退了,身体变轻了。但他还是很想投向梦乡,在那里梦着她的回音。
接下来的两天,他每天在宿舍房间和楼下大堂之间来来回回,看看信箱里有没有她的回信,但她没有。他决定去便利商店看看,说不定她一直在那边等他,他却已经两天没过去了。
他进去的时候,看到那台收款机前面围了几个人,有男生,也有女生。大家的眼睛盯着同一个方向看,似乎是有什么吸引着他们。
苏明慧背朝着他,在另一边,把一瓶瓶果汁放到冰箱里。他静静地站在一排货架后面,带着幸福的思慕偷偷看她。
人们在笑,在窃窃低语。等到他们散去,他终于明白他们看的是什么:那是他的信。
那两张信纸可怜地给贴在收款机后面。已经有太多人看过了,上面印着几个骯脏的手指模,纸缘卷了起来。
她转过身来,刚好看到他。他难以置信地望着她。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他的身体因为太震惊而微微颤抖。
“你是说那封信?”她漫不经心地说,似乎已经承认这件事是她做的。
挫折感当头淋下,他愣在那儿,说不出话来。
“你还是用心读书吧。”她冷冷地说。
他不明白她这句话的意思。
“你不会想再留级的吧?”她接着说。
他的心揪了起来,没想到她已经知道。
“并不是我有心去打听。在这里,光用耳朵就可以知道很多事情。”她说。
他没料到这种坦率的爱竟会遭到嘲笑和嫌弃。
“因为我喜欢你,你就可以这样对我吗?”悲愤滚烫的泪水在他喉头涨满,他忍着咽了回去。
“你喜欢我,难道我就应该感激流涕吗?”带着嘲讽的口吻,她说。
他突然意识到她对他无可理喻的恨。
“你为什么要折磨我?”他咬着牙问。
“我就是喜欢折磨你。”她那双冷酷的黑色眸子望着他。
“你为什么喜欢折磨我?”
她眼里含着嘲弄,说:
“我折磨你的方式,就是不告诉你我为什么要折磨你。”
“你这个女人,你到底是什么人?”他吃惊地朝她看。
“是个你不应该喜欢的人。”她转身用背冲着他,拿了一条毛巾使劲地擦拭背后那台冰淇淋机。
他懂得了。他的卑微痴傻在这里只会沦为笑柄。她并不是他一厢情愿地以为的那个人,也不配让他喜欢。
他转过身朝外面走去。她再也没有机会折磨他了。
他不知道这样睡了多少天,直到门外响起一个声音:
“徐宏志,有人来找你。”
他懒懒散散地爬出被褥去开门。
那个来通传的同学已经走开了。他看到自己的父亲站在那里。
为什么父亲偏偏在他最糟糕的时刻来到?他睡眼惺忪,蓬头垢面,胡子已经几天没刮了,一身衣服邋邋遢遢的。
徐文浩看到儿子那个模样,沉下了脸,却又努力装出一个宽容的神情。他儿子拥有像他一样的眼睛,性格却太不像他了。他希望他的儿子能够坚强一点,别那么脆弱。
“爸。”徐宏志怯怯地唤了一声,然后拉了一把椅子给他。
徐文浩身上散发着一种他儿子没有的威严和气度。他穿著一套剪裁一流的深灰色薄绒西装,衬上深蓝色暗花丝质领带和一双玫瑰金袖扣,低调但很讲究。他五十七岁了,看得出二十年前是个挺拔英俊的男子。二十年后,虽然添了一头灰发,脸上也留下了光阴的痕迹,风度却依然不凡。他的眼神冷漠而锐利,好像什么都不关心,也好像没有什么事情能瞒得过他。他是那样令人难以亲近,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寂寞的男人。
他一边坐到椅子里一边跟儿子说:
“没去上课吗?”语气像是责备而不是关心。
徐宏志站在父亲跟前,低着头说:
“今天有点不舒服。”
“有去见医生吗?”不像问候,反而像是审问。
“我自己吃了药,已经好多了。”他心不在焉地说。
一阵沉默在父子之间缓缓流动。徐文浩留意到一本画展的场刊躺在乱糟糟的书桌上,翻开了的那一页吸引着他。那一页登了苏明慧的画。
他拿起来看了看,说:
“这张画还可以。是学生的作品吧?”
徐宏志很诧异他父亲对这张画的评价。父亲是个十分挑剔的人,他说还可以,已经是给了很高的分数。
虽然他心里仍然恨苏明慧,为了跟父亲抗争,他偏要说:
“我觉得很不错。”
徐文浩知道儿子是故意跟他作对的。有时候,他不了解他儿子。他所有的男子气概似乎只会用来反叛自己的父亲。
“这一年,我知道你很难受。”他相信他能够明白儿子的心情。
“也并不是。”徐宏志回答说。他不相信父亲会明白他,既然如此,他宁可否定父亲。
他感到儿子在拒绝他的帮助,也许他仍然因为他母亲的事而恨他。
“剑桥医学院的院长是我朋友,我刚刚捐了一笔钱给医学院,你想不想去剑桥念医科?用你前年的成绩,应该没问题。”
“爸,我喜欢这里,而且,我想靠自己的能力。”他拒绝了父亲。父亲最后的一句话,使他突然意识到,他去年的成绩,在一向骄傲的父亲眼里,是多么的不长进,所以父亲才想到把他送去英国,不让他留在这里丢人现眼。父亲不会明白,分别并不在于此处或天涯。父亲也永不会明了失败的滋味。
徐文浩再一次给儿子拒绝之后,有些难过。他努力装出不受打击的样子,站了起来,说:
“你吃了饭没有?”他很想跟儿子吃顿饭,却没法直接说出来。
“我吃了。”他撒了个谎。
“那我走了。”他尽量不使自己显得失望。
他偷偷松了一口气,说:“我送你出去。”
“不用了,你休息一下吧。再见。”那一声“再见”,不像是跟自己儿子说的,太客气了。
徐文浩走出房间,下了楼梯。
徐宏志探头出窗外,看到父亲从宿舍走出来。家里的车子在外面等他,司机为他打开车门,他上了车。
车子穿过渐深的暮色,消失在他的视线里。他退回来,把窗关上。
那个唯一可以把他们拉近的人已经不在了。父亲和他之间的距离,将来也只会更遥远一些。
他溜到床上,把脸埋入枕头,沉溺在他残破的青春里。
剧社的人在大学里派发新剧的宣传单,每一张宣传单都很有心思地夹着一朵野姜花。一个女生塞了一份给苏明慧。她把它揣在怀里,朝课室走去。
她选了课室里靠窗的一个座位,把带来的那本厚厚的书摊开在面前。那封信夹在书里。
她用一块橡皮小心地擦去信纸上的几个手指印,又向信纸吹了一口气,把上面的橡皮屑吹走,然后,她用手腕一下一下的把信纸熨平。
已经没有转回的余地了,徐宏志心里一定非常恨她。
她何尝不恨他?
为什么他要在这个时候出现?为什么他的信要写得那么好?他在信里写道:
你也许会责怪我竟敢跟你谈你的梦想。我承认我对你认识很少。(我多么渴望有天能认识你更多!)
我以前读过一本书,书名叫《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书里说:“当你真心渴望某样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完成。”当我们真心去追求梦想的时候,才有机会接近那个梦想,纵使失败,起码也曾经付出一片赤诚去追逐。
我希望你的梦想有天会实现,如同你眼眸绽放的笑容一样绚烂,虽然我可能没那么幸运,可以分享你的梦想。
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神往,也许会令她觉得烦人和讨厌。那么,我愿意只做你的朋友。
第一次读到这封信的时候,她几乎醉倒了。然而,一瞬间,一种难言的酸楚在她心中升了起来。他以为她没读过那本书吗?她曾经真心相信梦想,眼下,她不会再相信所谓梦想的谎言了。
他喜欢的,不过是他眼睛看到的一切。
她恨造物主,恨自己,也恨他。
她只想要他死心,而他现在应该已经死心了。
有多少个晚上,她期盼着他来到店里。他出现的时候,她偏偏装作漫不在乎。他怀里经常揣着一本书,他和她是同类,都是书虫。
将来,他会看得更多,而她会渐渐看不见了。
那朵野姜花的清香扑面而来,她把它跟徐宏志的信一起放在书里。
她朝窗外望去,看到了他们初遇的那片青草地。他有一把非常好听的声音。那把震动她心弦的声音仿佛是她宿命的预告。造物主夺去她的视力,却让她遇到这把声音,是嘲讽,还是用这把声音给她补偿?
终有一天,她唯一可以依赖的,只有她的听力。
三个月前的一天,她画画的时候,发现调色板里的颜色一片朦胧。她以为自己只是累了。
过了几天,她发现情况并没有好过来。她看书的时候,头埋得很低才得清楚。她看人的时候,像是隔着一个鱼缸似的。
她以为自己患了近视,没想到这么大个人了,才有近视眼,谁叫她常常在床头那盏灯下面看书?
她去见了校医,校医要她去见一位眼科医生。
那位眼科医生替她做了详细的检查。复诊的那天,他向她宣告:
她将会渐渐失去视力。
“有人可以照顾你吗?”那位好心的医生问。
她摇了摇头。
“你的家人呢?”
“他们在别处。”她回答说。
几个小时之后,她发现自己躲在宿舍房间的衣柜里。她抱着膝头,蜷缩成一团,坐在一堆衣服上面。惟有在这里面,看得见与看不见的,都没有分别。她伸手不见五指,看不到一点光,只听到自己的呼吸。
过了许久之后,她听到房间外面响起一个声音,有人在呼唤她的名字。她没回答。那人推门进来,踱到衣柜前面,自言自语地说:
“呃,她不在这里。”
那是莉莉的声音。
然后,她听到莉莉离开时顺手把门带上的声音。留下来的,是一片可怕的寂静。
她再也不住了,双手覆住脸,呜呜地啜泣,身体因害怕而颤抖哆嗦。即使刚才那个不是莉莉,而是任何一把声音,任何一个陌生人的召唤,都会使她的眼泪终于缺堤。
贝多芬聋了还能作曲,然而,一个把什么颜色都看成毛糊糊一片的人,怎么还能够当上画家?所有她曾经梦想的梦,都将零落漂流。她唯一能够扳回一城的方法,不是自哀自怜,而是弃绝她的梦想。
第二天,她去申请转系。
系主任把她叫去,想知道她转系的原因,试图游说她改变主意。
系主任是位多愁善感的雕塑家,很受学生爱戴。
“我看过你的画,放弃实在可惜。”他说。
这种知遇之情把她打动了,她差一点就要告诉他。然而,想到他知道原因后,除了同情,也改变不了事实,她的话止住了。她讨厌接受别人的怜悯。
她现在需要的是谋生,从英文系毕业,她起码可以当传译员,甚至到盲人学校去书。她没有什么人可以依靠,除了她自己。
系主任对她的决定感到可惜。于是,她得以带着尊严离开他的办公室。
那个夜晚,她蹲坐在宿舍房间的地板上,把油彩、画架、她珍爱的画笔和所有她画的油画,全都塞进几个黑色塑料袋里。徐宏志在画展场刊上看到的那张画,使她犹疑了一阵,那是她耗了最多心血和时间画的,是她最钟爱,也是她画的最后一张画了。她把它跟其它东西一起拿去扔掉,好像她从来就没有画过画一样。
把所有东西扔掉之后,她发现自己双手沾了一些红色和蓝色的油彩。她在洗手槽里用松节油和一把擦子使劲地擦去那些油彩。她不要眷恋以往的生活和梦想,眷恋也是一种感情,会使人软弱。
她曾经憧憬爱情,今后,爱情也像随水冲去的油彩一样,不再属于她。她不要成为任何人的负累。
徐宏志偏偏紧接着她的厄运降临,就像她明明已经把所有油彩拿去扔掉了,其中一管油彩却诡秘地跟在她身后,提醒她,她曾经憧憬的幸福与眼下的无助。她不免对他恼火,却又明知道他是无辜的。
她回到宿舍,把那本厚厚的书放在床头。野姜花的味道在房间里和她手指间飘散,掺杂了泥土和大地的气息。她以为自己已经平静多了,却发现她开始想念徐宏志。
她把对造物主的恨转移到他身上,爱情却恰恰是造物以外的法度。
她相信命运吗?还是宁愿相信爱情的力量?梦想是注定寻求不到的,但我们不免会想念曾经怀抱的梦想。爱情是我们的自由,只是,她不知道这种自由会换来几许失望。
她朝窗外看去,牵牛花已经开到荼靡了。徐宏志会把她忘记,她也会忘掉他。只消一丁点光阴,他们以后的故事都会改写。
然而,在这样的时刻,她想起了那个老旧的德国童话。故事里的吹笛人为城镇驱赶老鼠。镇上的居民后来食言,拒绝付他酬劳。为了报复,吹笛人用笛声把镇上所有的小孩子都拐走。
当爱情要召唤一个人的时候,强如那掺了魔法的笛声,只消一丁点光阴,人会身不由己地朝那声音奔去。
她想向他道歉。
她提醒自己,道歉并不是一种感情,而是人格。
那真的不是一种感情吗?
她为了那样伤害他而感到内疚。
内疚难道不是感情?
我们会为不曾喜欢,或是不曾挣扎要不要去喜欢的人而内疚,害怕他受到伤害吗?
她来到男生宿舍,上楼到了他的房间。那扇门敞开着。徐宏志软瘫在一把有轮的椅子里,两条腿搁在书桌上,背朝着她,在读一本书,但看起来无精打采的。
房间的墙上用木板搭了一个书架,横七竖八地放满了书。书架旁边,挂着一副医科生用的骷髅骨头,并不恐怖,反而有点可怜和滑稽。这副骷髅骨的主人生前一定没料到,他的骨头在他死后会吊在某个陌生人的房间里,只影形单地给人研究。
那张单人床上的被子翻开了,一条牛仔裤搭在床边,裤脚垂到地上。房间里荡漾着书的气息,也夹杂着肥皂香味,洗发精和单身乏人照顾的男生的味道。
有点带窘的,她低声说:
“徐宏志。”
他的背影愣了一下,把脚缩回来,缓缓地朝她转过身去,似乎已经认出她的声音。
她投给他一个温和的眼神,他却只是直直地望着她,声音既清亮又冷酷:
“你来干吗?”
她脸上友善的神情瞬间凝结,难堪地立在那儿。
他并没有站起来,仍旧坐在那把有靠背和扶手的绒布椅子上,仿佛是要用这种冷漠的姿态来挽回他失去的尊严。
“你把我侮辱得还不够吗?”带着嘲讽的意味,他说。
他好像变成另一个人似的,她后悔自己来了。但是,既然来了,她得把话说清楚。
“徐宏志,你听着。”她静静地说:“我是来跟你道歉的。”
他怔在那儿,满脸惊讶,但那张脸一瞬间又变得阴郁。
“你这一次又想出什么方法来折磨我?”他冷笑了一声,继续说:“我开始了解你这种女人,你会把男生的仰慕当作战利品来炫耀,然后任意羞辱你的战俘!”
她的心肿胀发大,生他的气,也生自己的气。
“你怎么想都随你,你有权生我的气。”她退后一步,带着满怀的失落转身离去。
听到她走下楼梯的脚步声,他懊恼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他对她实在摸不透,当他想要忘记她的时候,她偏偏又飞了回来,栖在那儿,显得小而脆弱,唤起了他心中的感情。
他不知道她那双漆黑闪亮的眼眸里到底藏着什么心事。他希望自己再长大一些,老一些,更能了解女人,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会用冷言冷语来掩饰年轻的青涩。
爱情始于某种不舍。他曾经舍不得每天不去便利商店偷偷看她一眼,哪管只是一段微小的时间。就在这一刻,他发现自己舍不得伤害她,舍不得让她带着失望离去。
他奔跑下楼梯,发现她已经走出宿舍,踏在花圃间一条维修了一半的步道上,快要从他的视野中消失。他连忙走上去,拉住她的背包。
她倒退了半步,朝他转过身来,那双清亮的眼睛生气地瞪着他,怏怏地问:
“你想怎样?还没骂够吗?”
他吸着气,好像有话要说的样子。
没等他开口,她盯着他,首先说:
“你又想出什么方法来报复?还是那些战利品和战俘的比喻吗?”
“你不是说我有权生气的吗?”
她一时答不上来,投给他疑惑的一瞥,搞不清他到底想怎样。
“不过,”他朝她抬了抬下巴,得意地说:
“我弃权。”
“呃,那我应该感谢你啦?”她蹙着眉,故意不显出高兴的样子。
“不用客气。”他唇上露出一弯微笑。
“那我就不客气了。”她径自往前走。
他走到她身畔,踢走脚边的一颗石子。
她朝他看,一边走一边绷着脸问他:
“你干吗跟着我?”
他的脸红了,老盯着路面,踢走脚下一颗石子,然后又是一颗,再一颗。
“你是不是打算一路为我清除路障?”带着嘲弄的语气,她问。
他踩住脚下的一颗石子,双手窘困地插在口袋里,终于说: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让你难堪的。”
她回过头来,怔怔地望着他。他站在那儿,傻气而认真,为自己从没做过的事道歉。这颗高贵的灵魂感动了她,她明白自己对他的恨是毫无理由的。
“好吧,我原谅你。”她眨了眨眼,调转脚跟,继续往前走。
“你原谅我?”他好笑地问。
“嗯,是的。”她点了点头。
他开始有一点明白她了。她嘴巴比心肠硬。
“你不会是头一次写信给女孩子的吧?”她边走边说。
“是头一次。”他急切地回答。
“不会是从什么《情书大全》抄下来的吧?”她促狭地说。
“当然不是。”他紧张地说。
“我读过那本书。”她说。
“你是说《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她点了点头。
“是什么时候读的?”
“你以为只有你读过吗?我早就读过了。”
“我十五岁那年读的。”他说。
“我十一岁那年已经读过,比你早四年。”
他狐疑地看着她,说:
“年纪这么小,会看得明白吗?”
“智商高,没办法。”她神气地说。
“那时很想去看看书里提到的埃及沙漠。”他说。
“我去过沙漠,非洲的沙漠。”她告诉他。
“什么时候去的?”
“我小时候在肯亚住了三年。”
“怪不得。”
“什么怪不得?”
“你有一种近似非洲豪猪的野蛮!豪猪身上就长满毛刺,会刺得人很痛。”
“我也见过一头很像你的狒狒。”她懒懒地说。
“那么,你是真的见过狮子?”他想起她那张画。
她“嗯”了一声,不太想提起狮子的事。
“你喜欢非洲吗?”他问。
“那个地方不属于我。”她淡淡地说。
“有机会,我真想去金字塔。”他兴致勃勃地说。
她突然静了下来。她没去过金字塔。她原以为总有一天会去的。从今以后,所有风景都没分别了,都成了一片模糊的远景。
“你记不记得牧羊少年在沙漠里认识了一位炼金术士?”过了一会,她说。
“嗯。”他点了点头。
“那位炼金术士拥有一颗哲人石和一滴长生露。”
“我记得这一段。”
“哲人石能把任何东西变成黄金,喝下长生露的人,会永远健康。”
“这两样都不可能。”他回答说。
她却多么希望这个故事不是寓言。
“你为什么要念医科?”她突然问。
这个问题深深触动了他。过去的一年,他几乎忘记了当初为什么选择医科,也忘记了他曾经热切努力的目标和梦想。
“我想把别人的脑袋切开来看看。”他笑笑。
“你这么聪明,不像会留级。”她说。
“我并不聪明。”他耸耸肩,无奈地说。
“毕业后,你打算修哪一个专科?”她问。
“我想做脑神经外科,那是最复杂的。”
她停下脚步,朝他抬起头,说:
“你看看我的眼睛有什么问题?”
他凑近她,就着日光仔细地看看那双漂亮的黑眼珠,然后说:“没什么问题。”
“幸好你选了脑神经外科,而不是眼科。”她揉了揉眼睛,朝他微笑。
他心头一震,惊讶地望着她,在她眼中读出了哀凄的神色。
“我的眼睛有毛病,是视觉神经发炎,三个月前发生的。医生说,我的视力会渐渐萎缩。一旦复发,我便什么也看不见了。幸运的话,那一天也许永远不会来临。但是,也许下一刻就来临。就像身上系了个计时炸弹,它不会把我炸成碎片,只是不再让我看东西。”她静静地说完。
他太震惊了,一瞬间,他恍然明白,为什么在草地上摔倒的那天,她会那么生气。她害怕自己是根本看不到他躺在那里。他终于知道她为什么放弃画画,为什么从来不在他面前看书。他太笨了,竟然看不出来,还训她不要放弃梦想。
他在书上读过这个病。病因是病人的免疫系统突然出了问题,可能是遗传,也可能跟遗传没有关系。这个病无药可治,病人的视野会渐渐缩小,盲点愈来愈大,把颜色混淆,一旦复发便很严重,也许最后连光暗都看不见。
她却能够平静地道出这个故事。他难过地望着她,为自己所做的一切而愧疚。她的冷淡或冷酷,无非是想把他气走,他却生她的气,以为她是故意折磨他。就在前一刻,他还故作幽默的取笑她像非洲豪猪。
“别这样看着我,我不需要同情。我觉得现在很好。比起一出生就看不见的人,我看的东西已经够多了。我见过牵牛花,见过海边成千上万的红鹳,见过狮子,野豹和羚羊。当然也见过豪猪。我见过浩瀚的沙漠,见过沙漠最壮阔的地平线,也见过我自己。”她坚强地说。
他不知道要对她说些什么。他也许懂得安慰脆弱的心灵,却不晓得坚强的背后有过几许挣扎和辛酸,又有多么孤单。
“有时候,其实也不用看得太清楚,尤其当你有一张自己都不喜欢的阔嘴。”她逗趣地说。
他很想告诉她,那张阔嘴把她的脸衬得很漂亮。但他实在没法若无其事地挤出一个笑容来认同她的黑色幽默。
她继续说:“大部分动物只看到黑白两色,鲨鱼更是大近视。它们照样生存,而且比我们勇敢。”
他失神地点点头。
她朝他微笑:“我的眼睛,从外表是看不出有毛病的。所以,你还是会成为一位好医生的,呃,应该是一位好的脑神经外科医生才对。”
然后,她说:
“我要上课了。再见。”这最后一句话,却说得好像永不会再见似的。
他站在后头,看着她自个儿朝课室走去。他分不出她的坚强是不是伪装的。我们都知道世上没有长生露。在另一个星球,也许会有。可惜,我们是住在一个没有灵药的星球上。
她走远了。他无法使自己的视线从她身上移开。他想起他们初识的那个午后,她掉落在他的肩头,出于惊惶和恐惧而悻悻地骂了他一顿。是谁把她送来的?爱情是机遇,还是机遇会把两个命运相近的人一起放在草篮里?
他心中满溢着对她的同情,不是对一个朋友的同情,而是对已经爱上的人的同情。惟有这种同情,使人心头一酸,胳膊变虚弱了。
整个下午,苏明慧都在上课,只在小息的时候逼自己吃了点东西。她今天在他面前说了那么多话,是好胜地显示自己的坚强,还是奸诈地把她的病说得轻松平常,然后骗他留在身边?她怎么骗得过他呢?他是读医的。
跟他道出那一声艰难的再见时,她心里渴望他会再一次从背后拉着她,告诉她:
“不管怎样,我还是那样喜欢你!”
她故意加快了脚步,缩短自己失望的时间。这一次,并没有一双手把她拉回去。
今天是假期,她不用到便利商店上班。下课后,她没回去宿舍,而是去了火车站。
她坐在月台上,一列火车靠停,发出阵阵的号声,人们挤上火车。她没上去。
她凭什么认为一个偶尔相逢的人会接受她的命运?
在肯亚野外生活的那段日子,她有一位土著玩伴。那个比她小一岁的漂亮男孩她摔跤和用标枪捕猎动物。那时候,她深深爱上了他,发誓长大后要嫁给他,永永远远留在非洲的大地上。后来,她给母亲送了回来,两个人再也见不到面了。临别的时候,男孩跟她说:
“我们是不一样的。”
她偶尔还会想念他,但是,那段记忆已然远了。他也许早已经把这个黄脸孔的小女孩忘掉。她也没法想象自己今天会在脖子戴着一串项圈,赤着脚,升起炊烟,等她的情人狩猎之后回家。
能够相遇的,也许终于会变遥远。
夜已深了,月台上只剩下她一个人。她站了起来,深深吸了一口气,离开车站,走路回去。
月亮疏疏落落的光影照在回去的路上。她朝宿舍走去,隐约看到一个人影坐在宿舍大楼前面的台阶上,然后逐渐放大,直到模糊的身影变得熟悉。
她看见徐宏志从台阶上站了起来,似乎已经久等了。
她惊讶地朝他抬起眼睛,他站在那里,一张脸既期待又担心。
“你今天不用上班吗?”他问。
她点了点头。
“我找了你一整天。”他说。
“你找我有事吗?”她缓缓地问。
他那双温柔的眼睛朝她看,暖人心窝地说:“我可以陪你等那一天吗?你说过,也许那一天永远不会来临,也许下一刻就来临。我想留在你身边。”
“不要觉得我可怜。”她固执地说。
“我没有这样想。”他回答说。
“你不是宁愿和一个健康的人一起吗?”
“每个人都会生病的。”
“但我的病是不会好的。”
“说不定有一天可以治好,很多病从前也是无药可治的。”
她难过地笑笑:
“那也许会是三十年,或是五十年后的事。”
“我们有的是时间。”他说。
她看着他,嘴唇因为感动而紧抿着。
“别傻了。”她伤感地道。
他不解地看着她,想弄明白她话里的意思。
“我们还没有开始,你不需要这样做。”她说。
“对我来说,我们已经开始了。”他笃定地望着她。
泪水在她的喉头涨满,她咽了回去,告诉自己,以后要为他坚强。他会是她今生看到的最后一抹色彩,远比沙漠的地平线壮阔。
他羞涩而深情地告诉她:
“假使你不嫌弃我有少许近视的话,我愿意做你的一双眼睛。”
她整个人溶化了,感到有一双温暖的手把她拉向怀里。她飞向他,在他的胸膛里搧动,庆幸自己没有永远留驻在非洲的大地上。否则,她今生将错过了这个永恒的瞬间。
第二章 和光阴赛跑
苏明慧手里拿着一面放大镜,躲在图书馆二楼靠窗的一方书桌前面,读着一迭笔记。她已经不能不借助这件小道具了。它上面有一盏灯,把灯拧亮了,可以看得清楚一点。不过,用这个方法温习,很累就是了。
她搁下放大镜,朝窗外看去,正好看到一个小黑点大老远朝这边跑来,愈走愈近。虽然对她来说,仍然是朦胧的一条人影,但她早就认出是徐宏志了。上帝要一点一点地把她的视力拿走,徐宏志的一切却同时又一点一点地深深钉入她的记忆里。单凭他走路的样子,她就不会错认别人。
她朝他挥手,他也抬起头使劲地朝她挥手,动作大得像停机坪上那些指挥飞机降落的工作人员般,生怕她看不到似的。她却已经认出这个小黑点。
现在,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跑了上来。
“怎么样?”一双期待的眼睛朝他抬起来。
他从牛仔裤口袋摸出那张折迭成一角的成绩单来,在她面前神气地扬了一下。
她把他手里的成绩单抢过来抖开,用放大镜看了一遍,吃惊地望着他。
“你全都拿了A?”
他靠着她坐下来,把脸凑近她,问:
“有什么奖励?”
她在他脸上捏了一把。
他摸着脸说:
“还以为会是一个吻。”
她低嘘:“这里是图书馆呢!”
他看到她口里嚼着一些东西。
“你在吃什么?”
她淘气地朝他脸上吹了一口气,他嗅到了一股果汁的甜味。
“是蓝莓味的口香糖,蓝莓对眼睛好嘛!”她往他嘴里塞了一颗。
他把带去的书打开,陪着她静静地温习。
看到她拿起那面放大镜用神地读着笔记,时而用手揉揉那双疲倦的眼睛。他放下手里的书,吩咐她:
“转过来。”
她乖顺地转过身去,背朝着他。他搓揉自己双手,覆在她的眼皮上,利用手掌的温热,轻柔地为她按摩。
她闭上眼睛,头往后靠,想起每个小孩子都玩过的一个游戏:她的同伴不知道从哪儿跑出来,用双手蒙住她的眼睛,要她猜猜这个人是谁。
要是到了那一天,黑暗是像现在这样,眼前有一双温暖的大手覆着,背后有一个可以依靠的胸怀将她接住。那么,黑暗并不可怕。
她吸了一口气,嗅闻着身后那个胸怀的味道。自从眼睛不好之后,她的鼻子和耳朵竟变得灵敏了。她喜欢嗅闻他,他闻起来好香,身上揉和了甜甜的口气、温暖的气息和到病房上课之后身上消毒药水的味道,像个刚从产房抱出来的婴儿似的。她能够在千百人之中,很轻易的把他闻出来。
他抗议说,他已经是个成人了。至于她,他反而可以想象得到,她从产房抱出来的时候,一定是个怒发冲冠,手脚乱舞,非常可怕和难驯的女娃。果然,几年后,她就骑着一头非洲大象横渡鳄鱼潭了。
她告诉他,野生动物的味道并不好闻。它们不像宠物狗,可以拿去美容,然后往身上洒香水。他的鼻子没她那么灵,但是,他还是闻得到她的味道。没有一个人不能分辨恋人身上独特的味道,那甜腻的气息常常在想念中流曳,提醒我们,人的血肉肌肤,不光是由细胞组成的一具躯体,而是有了爱和尘土的味道。
他拿走了她一直握在手里的那面放大镜。他想,她需要一部放大器来代替这面小镜子。
那台放大器就像一部桌上计算机,荧幕下面有一个可以升起来的架格,里面藏着一部闭路电视,把书摊开在上面,然后调较焦点、字体的大小和想要放大的倍数,那一页文字便会出现在荧幕上,阅读时会比放大镜舒服许多。
苏明慧去了上课,徐宏志偷偷来到她的房间,安装了这台机器,然后悄悄掩上门离开。
几个小时之后,徐宏志在自己的房间里做功课,发现苏明慧来了。她望着他,想说什么又不知道如何开口,脸上的表情复杂可爱。
他朝她微笑。
他一笑,她就明白了。
“你疯了吗?那台机器很贵的。”
“我把零用钱省下来买的。”
她不以为然:“你以为你是公子哥儿吗?”
“我当然不是公子哥儿。”他说。
“那就是啊!”
“你需要它。”他温柔地说。
他看过很多关于她那个病的资料,又去请系内一位眼科授,得到的答案都是这个病目前还没有医治的方法。既然不能治好她的眼睛,他只能努力让她过得好一点。
然而,一天,他难过地发现,课程里指定要读的书对她的眼睛来说已经很吃力。她已太疲倦去读其它书了。
“以后由我来读书给你听吧!”他说。
“是不是环回立体声?”她问。
“我只有一把声音,当然只能提供单音道服务。怎么样?机会稍纵即逝的啊!”
她想了一下,皱了皱鼻子说:
“但是,你会读什么书?”
“由你来选吧,我至少可以提供双语广播。”
“由你选好了,我信得过你的品味。要付费的吗?”
他想了想,认真地说:
“这样吧!用非洲的故事来交换。”
“那一言为定。”她笑笑说,飞快地舐了一下他的脸颊。
他摸着脸,说:
“呃,你又做动物才做的事?好恶心!”
她顽皮地笑了,像野兔般发出满足的震颤声。她从没想过有一天,她要用耳朵来听书。不过,假使在耳畔萦绕的,是他的声音,也就不坏。
非洲的故事,她愿意给他说一万遍。每个人都会认为自己的故事不平凡。她突然了悟,惟有当那个故事可以在某天说与自己所爱的人听,平凡才会变得不凡。我们都需要一位痴心的听众来为我们渺小的人生喝彩。
他把要为苏明慧读的书分成两类:白天读的和夜晚读的。白天,他读一些比较轻松的,例如游记和杂志,甚至是食谱。夜晚,他读小说。由于朗读一本书比阅读要多花好几倍的时间,他选了侦探故事,以免他这位亲爱的,也是唯一的听众会忍不住打盹。
他拥有全套福尔摩斯小说。他初中时就迷上柯南。道尔笔下的这位神探。当然,他也喜欢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医生。重读一遍年少时已经读过的书,他得以重新发掘个中的精彩。时日久远,以前读过的,他早就忘记了。
她对他的选择似乎很欣赏,从来没有一次打盹。她总是很留心去听,仿佛要补回因眼睛而失去的读书的幸福时光。
她有时会开玩笑唤他华生医生。读到紧张的情节,她不准他读下去,要自己猜猜结局。虽然她从来没有猜中,倒是精神可嘉。
有时候,她会要他读医科书。他也因为朗读而把书里的内容记得更牢。他渐渐意识到,她并不是真的喜欢听这些她不可能明白的书,而是不想占去他温习的时间。
在宿舍台阶上等她回去的那个晚上,他告诉自己,今后要为她努力。荒废了一年的功课,需要双倍的努力去补回。然而,能为一个人奋斗,那种快乐无可比拟。他无法摘下星星作为她的眼睛,让她的眸子重新闪亮,但他们可以彼此鼓励。
两个人一起,路会好走一些。
到了医科三年级下学期,徐宏志已经为她读完了三部引人入胜的福尔摩斯故事。她的“华生医生”在朗读方面很出色。他的声音抑扬顿挫,还非常可恶的经常在紧张关头故意停下来,懒洋洋地说:
“我累了,今天到此为止。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那么,这件案到底是自杀还是谋杀呢?如果是谋杀,凶手又是谁?福尔摩斯到底是什么时候就了然于胸的?有好多次,她要奉承他、请求他,甚至假装生气,命令他继续读下去。
读书,是他们两个人之间最私密和幸福的时光。别的情侣是去跳舞、唱歌、看电影,他们却在树下、草地上、房间里,下雨天的某个楼底下,沉醉在不同的故事和文章里。她难免觉得自己亏欠了他。于是,有时候,她会提议出去走走。
两个人在外面的时候,无论走到哪里,他总是把她的手握得很牢,深怕她会走失似的。那一刻,她会抗议:
“我还没有盲呢!”
每一次,当她说到“盲”这个字,都立刻嗅得到他身上那股忧伤的味道。她岂不知道,她是在和时间赛跑?在失明的那天来临之前,她要尽量地贪婪地多看他一眼,把他的一切牢牢记住。造物主拿走了她的视力,却永远拿不走她的记忆。
她曾经在草原上追逐一群可爱的小斑马,这种无法像马般被驯服的动物,跑得非常快。她也曾在飞扬的尘土后头追赶一群羚羊,傻得以为自己总有一天能追上它们。
世上没有任何一种动物,跑得比时间和生命快。赛过光阴的,不是速度,而是爱情在两个灵魂之间的慢舞。
几年前,她读过白芮儿。玛克罕的自传故事《夜航西飞》,这位生于一九○二年,在非洲肯亚训练马匹,也是史上第一位单人驾驶飞机由东向西横越大西洋的英国女飞行家,在她的自传里就提到非洲寓言中一个和生命赛跑的故事。
改天,她要徐宏志为她再读一遍这本书。
一个阳光温煦的午后,在医学院旁边的那棵无花果树下,徐宏志为她读一本刚刚出版的《国家地理杂志》,里面有一篇关于肯亚的文章。
他们背靠着背,他拿着杂志,说:
“听着啦!是关于你的故乡的。”
他喜欢把肯亚唤作她的故乡。
对她来说,那个地方,既是故乡,也是异乡。
那篇文章说的是肯亚小犀牛的故事。成年的犀牛给猎杀之后,遗下出生不久的小犀牛。它们无法自己生存,志愿组织的保育人员会用奶瓶来喂哺这些可怜的孤儿。
“你看!是个香港女人!”徐宏志指着上面一张图片说。
她心头一震,转过身去,眼睛凑近那张图片看。图片里,一个女人慈爱地抱着一只湿漉漉而长相奇丑的小犀牛。就像抱着自己的孩子似的,她用奶瓶给怀中的小动物喂奶。
不用细看说明,她也知道这是她继父拍的照片。她继父是拍摄野生动物的华裔美籍摄影师。
相片中那个四十出头的女子,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爱动物胜过爱她的孩子。不,也许她错了,母亲爱的是自由,胜过爱她作为一位母亲的责任。
她父母在她两岁那年分开。她父亲是个感情的冒险家,轻率地以为婚姻和孩子会让自己安定下来。结果,这段短暂的婚姻只能使他明白,还是单身适合他。于是,有一天,他提着行李,搭上一班飞机,再没有回来。
她的母亲在她四岁那年认识了她的继父,他是另一种冒险家:在非洲野外拍摄危险的野生动物。母亲深深爱上这位勇敢的摄影师,连他那个蛮荒也一并爱上了。她把只有四岁的女儿留给自己的母亲照顾,跟随她的情人奔赴肯亚。在那里,这个经过一次婚姻失败的女人,发现非洲大陆才是她向往的天地。
为了赎回某种歉疚,母亲在她七岁那年将她接到肯亚去。九岁那一年,却又把她当作邮包一样扔了回来。
她无法原谅的是:母亲为了后来那一场可怕的意外而无情地把她送走。
她慈爱的外婆再一次接住了这个可怜的小孙女。
直到外婆过身之后,母亲才从肯亚回来一趟。然而,亲情也有等待的期限,久等了,就再也无法修补。她和母亲在葬礼上总共说不上十句话,像两个陌生人似的。
她没有好好喂养自己的孩子,却温柔地喂养一头小犀牛。
她很想告诉徐宏志,这个拥有一双任性的眼睛的女人,正是她母亲。然而,也许还需要一点光阴,她才能够平静地道出这个故事。
苏明慧的外婆出生于重庆一个大富之家。家道中落又遭逢战乱,外婆逃难到香港的时候,已是孑然一身。
外公早逝,外婆在国内取得的大学学历得不到承认,只能在公立图书馆当一名小职员,靠着微薄的薪水,把独生女养大。到了晚年,还要背起孙女儿这个小包袱。
同外婆相依为命的日子,图书馆是苏明慧的家和摇篮。外婆上班的时候把她带在身边,她会乖乖的坐在图书馆里读书和画画。书和画笔是她的玩具,陪着她度过没有父母的童年。
外婆很疼她。晚上回到家里,无论多么疲倦,外婆都会坐在床畔,给她读童话故事。她怎么会料到,许多年后,命运之手竟安排另一个亲爱的人,为她朗读故事?虽然读的不再是童话,却是更动人的故事。
她只是担心,徐宏志花了太多时间为她读书。三年级医科生要读的书,堆起来比他整个人还要高出一些。他哪里还有时间温习?于是,许多时,她会说:
“我想听你的医科书!”
他读的时候,她会很努力去理解,时而拿起一面放大镜认真地瞄瞄书里的图片。
那些艰涩的内容,由他口中读出来,竟成了诗韵。人体的各样器官、五脏六腑、复杂的神经,以至磨人的疾病,都化作一支为灵魂而谱写的歌。
她用以回报这种天籁的,是牢牢记住,别再在他面前提起“盲”这个单音节的字。
多年来,她一个人生活,习惯了独立,也很会照顾自己。同徐宏志一起之后,她总希望能够照顾他,为他做点什么。
两个人在便利商店再遇的那天,他傻呼呼地说:
“我是绊倒你的那个人。”
他并没有把她绊倒。刚好相反,他是扶她起来的那个人。她一向以为自己不需要任何人。即使在知道自己患病之后,她也冷静地安排以后的路,为的就是不需要依靠别人。
那天,她把所有画具拿去扔掉。回去之后,发现手里沾了油彩。她用松节油使劲地擦掉那些油彩。就在那一刻,她对镜一瞥,吃惊地发现,她像她母亲,同样冷漠无情。
我们都遇过这种情况:某人跑来,说:
“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要先听哪一个?”
她会毫不犹疑地选择先听坏消息。不是出于悲观,而是骄傲,同时也是对世情的愤怒。她从来没想过逃避,即使前面是一头发怒的狮子。
徐宏志是接着坏消息而来的好消息。
医生说,她将会渐渐看不见。然后,他出现了,她哭笑不得。
明日天涯,总有他在身畔。他治好了她的愤世嫉俗。遇上了他,她恍然明白,独立和有一个可以依赖的怀抱之间,并没有矛盾。
我们为什么渴望照顾自己所爱的人?那是爱的延伸,想在对方的生活中留下爱的痕迹。
这一刻,她发现自己在徐宏志的房间里,一边听音乐,一边替他收拾。她把洗好的衣服挂在衣柜里,顺便嗅闻一下刚洗过的衣服上面的、香香的洗衣粉味道。
她把他的袜子一双双卷好,放到抽屉里。一天,她发现他的袜子全是蓝色的,而且都是同一个款式,她觉得不可思议。他笑笑说:
“全都一样,就不用找对另一只。”
她咯咯地笑了,没想到男生是这样的。
她舍不得花钱买衣服,倒是多买了几双袜子。她每一双袜子都不一样,都是有图案的,用最低调的方式来点缀她一身朴素的衣服。她现在倒是有些后悔了,她要把袜子凑近眼睛看,才能找出相同的一双。
他的书架乱七八糟。她把挂在书架旁边的那副骷髅骨头拿下来,放在床上,然后动手整理书架上的书。
过了一会,她转过身去,发现一个中年男人站在门口,似乎已经来了一会儿光景。
她除下耳机,问:
“请问你找谁?”
“我找徐宏志。”
“他上课去了,你是?”
“我是他爸。”徐文浩说。他朝那张床一瞥,不无震惊地发现,躺在床上的,不是他儿子,而是一具骷髅骨。
她没想到这个高大的,有一把冷静而威严的声音的男人,是徐宏志的父亲。她连忙拉了一把椅子给他。
徐文浩在椅子上坐了下来,发现他儿子的房间比他上次来的时候整洁了许多,似乎是有一双手在照顾他。
“世伯,你要喝点什么吗?”她问。
“不用了。”
“他应该快下课的了。”她朝他微笑。
他朝书架看了看,问:
“这些书,他都看过了?”
“嗯,他喜欢看书。”她一边收拾一边说。
“我不知道他喜欢福尔摩斯。”他留意到书架上有一套福尔摩斯。
“他喜欢读侦探小说,说是可以训练逻辑思维。他也喜欢描写法医生涯的小说,虽然他并不想当法医。”
“他想修哪一个专科?”
“脑神经外科。”她带笑回答,心里奇怪为什么他不知道。
徐文浩朝这个女孩子看了一眼。他对她有些好奇。许多人都怕他,觉得他高不可攀,连他的儿子都有点怕他。眼前这个女孩子,却把他当作一个普通人看待。现在,他甚至要从她那里才知道儿子将来想要修哪一个专科。多少年了?他和儿子之间,总需要一道桥梁。
他听到脚步声,是他儿子的吧?也许是,也许不是,他不太确定。
“他回来了。”她肯定地说。
果然,过了一会,他看到儿子怀里揣着书,神清气爽地爬上楼梯。
徐宏志看到自己的父亲和苏明慧待在一起,不禁吃了一惊。他没那么轻松了,笔直的站在门口,叫了一声爸。
“你找我有事吗?”他问。
“我经过这附近,顺便来看看你。”徐文浩说。
沉默了一阵,他问儿子:
“这位是你朋友吧?”
他点了点头,走到她身边,说:
“这是苏明慧。”
徐文浩锐利地瞧了她一眼,说:
“那张画,就是你画的?”
他记起那天来看儿子,在一本画展的场刊上见过她的画。他的记性一向超凡,也遗传给了儿子。
她讶异地朝徐宏志看了一眼。
“爸在画展那本场刊上看过你的画。”他温柔地告诉她。
她明白了,朝徐文浩点了点头,回答说:
“是的,世伯。”
“这个周末是我的生日,苏小姐,赏面来吃顿饭吧。”
她转过头去看徐宏志,征求他的同意。
徐文浩已经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像对儿子下一道命令似的,说:
“八点钟,就我们三个人。”
徐宏志无奈地朝父亲点了点头。
“我走了。”徐文浩说。
“爸,我送你出去。”
“不用了,你陪着苏小姐吧。”
徐文浩出去了。徐宏志这才松了一口气。他放下书,在那具骷髅骨头旁边躺下来,头枕在双手上。
“你很怕你爸的吗?你见到他,像见鬼一样。”她朝他促狭地说。
“我才不怕他。”他没好气地说。
“是吗?”她笑了,说:“你们两个说话很客气。”
“他喜欢下命令。”他不以为然地说。
“我从来不知道我爸是什么样子的。我两岁后就没见过他。”她说起来甚至不带一点伤感。
他却怜惜起来了。我们爱上一个人,希望和她有将来,遗憾的是,我们无法回到过去,修补她的不幸。她从小就没有父亲,他告诉自己,要对她好一点。
“你不怕我爸?你真的敢跟他一起吃饭?”他笑着问。
她投给他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眼神,说:
“我连狮子老虎都不怕。何况,他是你爸。他又不会吃人。”
“他比狮子老虎可怕。”
“你不是说,你不怕他的吗?”她瞧了他一眼。
“我是不怕。”他揽着那副骷髅骨头,懒洋洋地说。
他不怕他父亲这个人,他是怕跟这个永远高高在上的人说话。
隔了一些距离,苏明慧只能看到徐文浩的轮廓。他突然到来,彼此初次见面,她不好意思凑过去看他。然而,因为变成了模糊的五官和轮廓,她能够把这两父子的身影重迭在一起来看。她发现他们有着几乎一样的轮廓,连声音也相似。唯一的分别是,父亲的声音冷一点,是中年人的声音;儿子的声音年轻温柔一点。
然而,她还是嗅闻得到,父子之间那种互相逃避的味道。儿子回来之前,父亲威严的声音中带着几分关爱,问起她,他儿子将来打算修哪一个专科。儿子回来了,关爱的语气倏忽变成命令,造成了彼此之间的屏障。徐宏志也拒绝主动去冲破这道屏障。在房间里荡漾的,是父子间一场暗暗的角力。
她的童年没有父母在身边。全赖外婆,她的亲情虽然有遗憾,却不致匮乏。她甚至不知道别的家庭是怎样的。认识了徐宏志,他告诉她,他的母亲在飞机意外中死去。她看得出他和母亲的感情很好。丧母之痛,几乎把他打垮了。一天,他朝她感激地说:
“幸好遇上了你。”
原来,连她自己,也是紧接着坏消息而来的好消息。爱情往往隐含在机遇之中,他们何其相似?在人生逆旅中彼此安慰。
他很少谈到他父亲。见到他们两父子之后,她终于明白了。
她想她爱的人快乐。一天,她问:
“我能为你做什么?”
他微笑摇头。
她以为自己可以为他做点什么。后来,她羞惭地发现,这种想法是多么骄傲和自大。她不仅没有将他们拉近,反而把他们推远了。
周末的那天,天气很好。徐宏志和她在石澳市集逛了一阵。她带了一份生日礼物给他父亲。那是一尊巴掌般大的非洲人头石雕,莉莉去年送给她的。莉莉做的石雕很漂亮,同学们都抢着收藏。这个雕像的表情,既严肃又有几分憨气,看着很令人开怀。徐宏志的父亲会喜欢的。
黄昏的时候,他们离开了市集。他牢牢握住她的手,沿着小径散步到海边。
“到了。”他突然停下来说。
浮现在她面前的,是一座童话中的美丽古堡。蜿蜒的车路两旁,植满了苍翠的大树,在晚霞与海色的衬托下,整幢建筑恍如海市蜃楼,在真实人间升了起来。
“你住在这里?”她吃惊地问。
“我爸住在这里。”他回答说,带她走在花园的步道上。
“你还说你不是公子哥儿?”她瞧了他一眼。
“我当然不是公子哥儿。”他理直气壮地说:“这些东西是我爸的,我有自己的生活。”
“你在这里长大的吗?”她站在花园中央,问他。
他点了点头。
“比不上非洲的平原广大。”她调皮地说。
虽然比不上非洲的平原广大,然而,因为留下了自己所爱的人长大的痕迹,也就不一样了。她朝他看,心里升起了一份欣赏之情。他是那样朴素和踏实,一点也不像富家子。
他们走进屋里去。佣人告诉徐宏志,他父亲给一点公事拖延了,正赶回来。
穿过长长的大理石走廊时,她发现墙上挂着好多张油画。她凑近点去看,这些艺术品在在显示出收藏者非凡的聪明和精致的品味。
“他是一位收藏家。”徐宏志说。
来到客厅,挂在壁炉上面的一张画把她吸引了过去。那张画并不大,是一张现代派田园画。她凑上去看,画里的景物流露无穷尽的意味。
“这张画很漂亮。”她向往地说,眼里闪耀着喜悦的神采。
放弃画画之后,她已经很少去看画了。这一张画,却震动了她的心弦,是她短短生命中见过最美丽的一张画。她不无感伤地发现,她离开她的画,已经很远了。
“你也可以再画画的。”徐宏志在她身旁说。
她朝他坚定地摇头。
她决定了的事情,是不会轻易改变的。
“你固执得可怕。”他投给她一个怜爱的微笑。
“我是的。”带着抱歉,她说。
然后,她告诉他:
“能够看到这张画,已经很幸福。它真是了不起,是谁画的?”
“一位未成名的法国画家。”后面有一把声音回答她。
她转过身去,发现徐文浩就站在她后面。
“这张画是这间屋里最便宜的,但是,不出十年,它会成为这里最值钱的一张画。这个人肯定会名满天下。”徐文浩脸上流露骄傲的神色。
他带着胜利的笑容,赞美自己的眼光,同时也发现,在一屋子的名画之中,这个年轻女孩竟然能够看出这张画的不凡。他不免对她刮目相看。
这张描写欧洲某处乡间生活的油画,一下子把三个人拉近了。
徐文浩对苏明慧不无欣赏之情。她那么年轻,看得出并非出身不凡。她见过的绘画作品,肯定比不上他。然而,这个女孩子有一种天生的眼光。
徐宏志很少看到父亲对人这么热情。他意识到,这一次,父亲是朝他伸出了一双友善的手。这双手暖暖地搭在他的肩头,告诉他:
“你喜欢的,我就尊重。”
父亲看到那个非洲人头石雕时,也流露赞赏的神色,那不过是一件学生的作品,他深知道,他父亲收藏的,全都是世上难求的珍品。他的赞赏,并非礼物本身,而是对这份心意的接纳。
父亲这双友善的手感动了他。
苏明慧惊讶地发现,就在这个晚上,徐宏志和他父亲之间,少了一分角力,多了一分感情。
这一刻,他们留在客厅里。这个寂寞的中年男人,放下了平日的拘谨,跟她侃侃而谈,谈到了画家和画,也述说了几个关于交易的轶事。她由衷地佩服他对艺术品丰富的知识、超凡的口味和热情的追寻。他好像一下子年轻了许多,很想跟他们打成一片。待到他发现,不断地提到自己的收藏品,似乎有点自鸣得意。于是,他换了一个话题,问起她,她家里的状况。
“我爸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分开了。我是外婆带大的,她在我十五岁那年过身了。”她回答说。
他微微点了点头,又问:
“这个暑假,你们有什么计划?”
“我会留在学校温习。”徐宏志说。
她看见徐文浩脸上掠过一丝失望的神情。他也许希望儿子回到这间空荡荡的大屋来,却无法直接说出口。他们之间还需要一点时间。但是,比起上一次,已经进步多了。
“我申请了学校图书馆的暑期工。”她说。
“是不是我们家捐出来的那座图书馆?”徐文浩转过脸去问儿子。
徐宏志点了点头,回答说:“是的。”
她诧异地望着他,没想到学校最大的图书馆 “徐北林纪念图书馆” 原来是他们捐的。他从来就没有告诉她。
“是爸用祖父的名义捐赠的。”他耸耸肩抱歉地朝她看,好像表示,他无意隐瞒,只是认为,这些事情跟他无关,他还是他自己。
后来,话题又回到绘画之上。
“你最近画了什么画?”徐文浩问。
“我已经没有画画了。”她回答道。
“为什么?”
“我眼睛有问题,不可能再画画了。”
“你的眼睛有什么问题?”他关切地问。
“我会渐渐看不见。”她坦率地说,“我患的是视觉神经发炎,我的视力在萎缩,也许有一天会完全看不见。”
“那天也许永远不会来临。”就在这刻,徐宏志牢牢把她的手握住,投给她支持的一瞥。
“那很可惜。”徐文浩朝她点了点头,表示理解和明白的样子。
然后,他站了起来,说:
“来吧,我们去吃饭。”
徐宏志把苏明慧送了回去,才回到自己的房间来。临走之前,他在床畔给她读完了福尔摩斯的《吸血鬼探案》。然后,他把灯关掉,压低声音吓唬她:
“我走啦!你自己小心点。”
她滑进被窝里,两条手臂伸了出来,没好气地说:
“我不怕黑的。”
刚才,离开家里的时候,他告诉她:
“我爸看来很喜欢你。”
“我的确是很可爱的。”她神气地说。
他笑了:“非洲热情的沙漠溶化了南极的一座冰山。”
“你看不出他很寂寞吗?”她说。
他耸了耸肩。
“也许他想念你妈妈。”停了一下,她说:“我要比你迟死,我先死,你一定受不了。”
他笑笑说:“你咒我早死?”
“男人的寂寞比女人的寂寞可怜啊!这是我外婆说的。我的外曾祖母很年轻就过身,留下我的外曾祖父,一辈子思念着亡妻。当年在重庆,他俩的爱情故事是很轰烈的。”
“我爸并没那么爱我妈。”他说。
两年前的一个黄昏,他在这里温习,突然接到母亲打来的一通电话:
“有兴趣陪一个寂寞的中年女人去吃顿饭吗?”母亲在电话那一头愉悦地说。
他笑了,挂上电话,换了衣服出去。
母亲就是这样,永远不像母亲。他们倒像是朋友、姐弟、兄妹。她跟父亲压根儿是两个不同的人。
母亲开了家里那部敞蓬车来接他。他还记得,母亲那天穿了一身清爽利落的白衣裤,头上绑了一条粉红色的图案丝巾,鼻梁上架着一副圆形墨镜,遮了半张脸。他取笑她看起来像一只大苍蝇。
她紧张地问:
“他们说是今年流行的款式。真有那么难看吗?”
“不过,倒是一只漂亮的大苍蝇。”他说。
母亲风华绝代,不需要什么打扮,已经颠倒众生。
车子朝沙滩驶去。在夕阳懒散的余晖中,他们来到一间露天餐厅。
“我明天要到印度去。”母亲告诉他。
“你去印度干什么?”
“那是我年轻时的梦想啊!那时候,要是我去了加尔各答,也许就没有你。”
母亲生于一个幸福的小康之家。这个美丽善良的女孩子,从小就在天主会办的学校长大。十七岁那年,她立志要当修女,拯救别人的灵魂。
外公外婆知道了独生女的想法之后,伤心得好多天没跟她说过一句话。母亲心都碎了,她想,她怎么可以在拯救别人的灵魂之前,就首先伤透了父母的灵魂?
一天, 外婆跟母亲说: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都还在疾病的痛苦之中,你为什么不去拯救他们?”
终于,母亲顺从了外婆的意思,进了一所护士学校。但她告诉自己,她会慢慢说服父母让她去当修女的。修女和护士的身分,并没有矛盾。总有一天,她要奔向她仁慈的天主。
天主在远,爱情却在近。
几年后的一天,祖母因为胃炎而进了医院。当时负责照顾她的,正是刚满二十二岁的母亲。祖母好喜欢这个单纯的女孩子,一心要撮合她和自己的儿子。
那一年,父亲已经三十四岁了。父亲一向眼高于顶。多年来,不少条件很好的女孩子向他送秋波,他都不放在眼里。
祖母为了让他们多点见面,明明已经康复了,还是说身体虚弱,赖在医院不走。出院后,祖母又以答谢母亲的用心照顾为理由,邀请她回家吃饭。
当时,母亲还看不出祖母的心思,父亲倒是看出来了。既出于孝顺,也是给母亲清丽的气质吸引。他开始约会她。
比母亲年长十二岁的父亲,没为爱情改变多少,依然是个爱把心事藏起来的大男人。他对女朋友并不温柔体贴,反而像个司令官,谈情说爱也摆脱不了命令的口吻。
“一年后,我实在受不了他。那时候,我决定去加尔各答的一所会医院工作,那边也接受了我的申请。出发前几天,我才鼓起勇气告诉你爸。﹂母亲说。
就在那一刻,她看到这个男人眼里不舍的神情,在他脸上读到了比她以为的要深一些的爱恋。
回去的路上,他静静地朝她说:
“我们结婚吧!”
她本来已经决定要走,就在一瞬间,她动摇了。
发现她没有马上就答应,于是,他说:
“你不嫁给我,不会找到一个比我好的。你的天国不在印度。”
“那天,我以为他这番说话是难得一见的幽默感,原来,他是认真的。他真的觉得自己是最好的。﹂母亲笑了起来,说:”但是,你爸真的很聪明。我好爱他。我崇拜他,就像一条小毛虫崇拜在天空中飞翔的兀鹰。“
他看得出来,母亲一直很崇拜父亲。她爱父亲,比父亲爱她多。她习惯了听命于父亲,把她无尽的深情,奉献给那颗过于冷静的灵魂。
“爸也许是一只孤独的兀鹰,但你绝对不是小毛虫。”他呵呵地笑了。
“幸好,你像你爸,遗传了他的聪明。他常说我笨。”
“妈,你不笨。爸一向骄傲。”他说。
“别这样说你爸。不管怎样,你得尊重他。你爸一直是个很正派的人。他也很疼你。”
“他疼爱我们,就像天主疼爱祂的子民一样,是高高在上的施予。”他说。
“他只是不懂表达他的感情。他跟你祖父也是这样的。他们两父子一起时,就像两只并排的兀鹰,各自望着远方的一点,自说自话。”
他灿然地笑了。母亲倒是比父亲有幽默感。
“男人就是有许多障碍。”母亲说,眼里充满了谅解和同情。
夜色降临的时候,露天餐厅周围成百的小灯泡亮了起来,与天际的繁星共辉映。那天晚上,母亲的兴致特别好,谈了很多从前的事。
沉浸在回忆里的女人,好像预感自己不会回来似的。她慈爱地对儿子说:
“每一次,当我看到你,我都庆幸自己没进修道院去。要是我去了,将会是我这辈子最大的损失。”
他没料到,这是母亲留给他最后的一句话。
第二天,母亲提着一口沉重的箱子,带着一张支票,搭上飞往印度的班机,去圆她的青春年少梦。那笔钱是捐给会医院的。母亲还打算在医院里当一个月的义工。
恶劣天气之下,机师仍然试图在加尔各答的机场降落。结果,飞机滑出跑道,瞬间着火,机上的乘客全部葬身火海。
梦想破碎和坠落了,母亲在她半辈子向往的天国魂断。
那个地方真的是天国吗?
假使她没去,也许永远都是。
鲜活的肉体,化作飞灰回航,伤透了儿子的心。他的生命,星河寂静,再没有亮光闪烁。
在悲伤的日子里,他以为父亲就跟他一样沉痛。然而,父亲仍旧每天上班去,没掉过一滴眼泪。他甚至责备儿子的脆弱。
他不免恨父亲,恨他多年来把寂寞留给母亲,恨他那种由上而下的爱,也恨他冷漠和自私的灵魂。
直到今天,父亲突然向他伸出一双友善的手。他也看到了父亲的苍苍白发。兀鹰老了。
他爱他的父亲,也许比他自己所想的还要爱得多一些。假如父亲能用平等一点的方式来爱他,他会毫不犹疑地朝那样的爱奔去。
他记起来了,就在母亲离开之后半年。有一天,父亲在家里摔断了一条腿。他说是不小心摔倒的,并且以惊人的意志力,在比医生预期要短很多的日子再次站起来。
父亲真的只是不小心摔倒吗?还是由于思念和悲伤而踏错了脚步?
不掉眼泪的人,难道不是用了另一种形式哭泣?
两年来,他第一次意识到,他误解了父亲。假如他愿意向父亲踏出一步,母亲会很安慰。二十多年前,这个女孩子为了一段爱情而留在尘俗。她不会愿意看见她亲爱的丈夫和儿子,在她离去之后,站在敌对的边缘。
他是如此渴望回报那双友善的手。几天后,当父亲打电话来,要他回家一趟的时候,他几乎是怀着兴奋的心情奔向那羞怯的父爱。
经过这许多年,他们终于可以坐下来,放下歧见和误解,放下男人的障碍,说些父子之间的平常话。他会告诉父亲他将来的计划。也许,他们会谈到母亲。
父亲在家里的书房等他。书桌上,放着苏明慧送的那个非洲人头石雕。
这又是一个友善的暗示。他心都软了,等待着父亲爱的召唤。
这一刻,父亲坐在皮椅子里,脸上挂着一个罕有的、慈祥的笑容。
“你记得鲁叔叔吧?”父亲倾身向前,问他。
“记得。”他回答说。鲁叔叔是父亲的旧同学。
“鲁叔叔的弟弟是美国很有名的眼科医生,一个很了不起的华人。关于那个病,我请过他。”
“他怎么说?”他急切地问,心里燃起了希望。
“视觉神经发炎,到目前为止,还是没有任何药物或手术可以治疗。”
他失望地点了点头。
“你有没有考虑清楚?”父亲突然问。
他诧异地抬起眼睛,说: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有一天,她会失明。”
“也许不会。”他反驳道。
“你不能否定这个可能。”
“到那一天,我会照顾她。”他笃定地说。
“照顾一个盲人,没你想的那么容易。”
“我会尽力。”他回答说。
“她会阻碍你的前程。”父亲说。
他吃惊地望着父亲,难以相信父亲竟然说出这种话。
“爸,你不了解爱情。”他难过地说。
“但我了解人性。”徐文浩冷冷地说,“有一天,你会抱怨,你会后悔。爱情没你想的那么伟大。”
他沮丧地望着父亲,说:
“你不了解我。你太不了解我。”
“你这是医生泛滥的同情心。”徐文浩不以为然地说。
“爱一个人,并不只是爱她健康的时候,也爱她的不幸。”他说。
“一个人的不幸并不可爱。”徐文浩淡然地说。
他绝望地看着父亲。母亲用了短暂的一生,也救赎不了这颗无情的灵魂。他凭什么以为自己可以感化父亲?他未免太天真了。
“我决定了的事,是不会改变的。”他坚定地说。
徐文浩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说:
“你坚持这个决定的话,我不会再支付你的学费和生活费。”
他哑然吃惊地朝他自己的父亲看。他从来一刻也没想过,父亲竟会使出这种卑鄙的手段。
“我也不需要。我从来就没有稀罕。”他说。
眼看这番话没有用,徐文浩温和地对儿子说:
“你没吃过苦。”
“我会去克服。”
“别幼稚了!她愿意的话,我可以送她去外国读书,在那里,盲人会得到更好的照顾。”
“她也不会稀罕的,而且,她还没有盲。”他陡地站了起来说。
现在,他们面对面站着,横亘在父亲与儿子之间的,是新的怨恨和再也无法修补的旧伤痕。
“你会后悔的。”徐文浩骄傲地说。
“只要能够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其它一切,都不重要了。”一种坚毅的目光直视他父亲。
“我给你一天时间考虑。”徐文浩努力压抑着心中的怒火。他已经听够了儿子那些爱的宣言和训。终有一天,这个天真的孩子会明白,他这样做是为了他好。
“一分钟也不需要考虑。”
那个回答是如此决绝,冒犯了父权的尊严,枉费了父亲的爱。徐文浩的脸一下子气得发白。
然后,儿子说了伤透他心的说话。
“她可以不说的。她敬重你,说了。你反而嫌弃她,我为你感到可悲。”
就在那一瞬间,一个响亮的巴掌打在徐宏志脸上。他痛得扭过头去,悲愤的泪水,很没出息地湿了眼眶。
父亲的那一巴掌,没有动摇他,反而提醒了他,男女之爱并不比骨肉之情大一些,而是自由一些。我们遇上一个乍然相逢的人,可以选择去爱或不爱。亲情却是预先设定的,这种预先设定的血肉之亲,是一本严肃的书,人们只能去阅读它。爱情是一支歌,人们能够用自己的方式去唱出来。每一支歌都是不一样的,亲情却总是隐隐地要求着回报和顺从。他不想批评父亲,他也深爱母亲。但是,他对苏明慧的爱是不可以比较的。她是他自己选择的一支歌。这种全然的自由,值得他无悔地追寻。
这一天, 苏明慧要他陪她到一个露天市集去。那是个买卖旧东西的地方,有书、衣服、首饰、家具、音响和电器,都是人家不要的。
她停在一个卖电视的地摊前面,好几十台大大小小的电视放在那里。手臂上有一个老虎狗刺青的老摊贩,坐在一张小圆凳上读报,对来来往往的人摆出一副爱理不理的态度。
“为什么不买新的?”他问。
“旧的便宜很多!这些电视都维修好了,可以再用上几年。”她回答说。
烈日下,她戴着那顶小红帽,在一堆电视中转来转去,终于挑出一台附录像机的小电视。
“这一台要多少钱?”她问摊贩。
那个摊贩懒洋洋地瞧了瞧他俩,发现是两个年轻人,于是狡诈地开了一个很高的价钱。
“这个烂东西也值?”她瞪大眼睛说。
“那么,你开个价吧!”摊贩像泄了气似的。
她说了一个价钱,他摇着头说不可能。他还了一个价钱。她像个行家以的,一开口就把那个价钱减掉一半。
这一刻,徐宏志发现自己尴尬地站在一旁,帮不上忙。他从来没买过旧东西,更不知道买东西原来是可以杀价的。他看着他爱的这个女人。她像一条小鳄鱼似的,毫无惧色地跟一个老江湖杀价,不会骗人,也绝对不让自己受骗。他对她又多了一分欣赏。
母亲从小就不让他成为一个依赖父荫的富家子。她要他明白,他和普通人没有分别。他和同学一起挤公车上学。他要自己收拾床铺。他穿的都是朴素的衣服。母亲最肯让他花钱的,是买书。他想买多少都行。
直到他上了中学。一天,他带了同学回家吃午饭。佣人煮了一尾新鲜的石斑鱼给他,他平常都吃这个。
那位同学一脸羡慕地说:
“你每天都吃鱼的吗?”
那时他才知道,食物也有阶级。他们是多么富有。
然而,他一直也觉得,这一切都不是他的。父亲从祖父手里接过家族的生意。他们家的财富,在父亲手里又滚大了许多倍。但是,这些都与他无关,他有自己的梦想和人生。
他朝他的小鳄鱼看,高兴却又不无伤感地发现:她比他更会生存和挣扎。那么,会不会有一天,她不再需要他?他不敢想象没有她的日子。
突然,她转过身来,抓住他的手,说:
“我们走!”
他们才走了几步,那个老摊贩在后面叫道:
“好吧!卖给你。”
她好像早已经知道对方会让步,微笑着往回走。
她竟然用了很便宜的价钱买下那台电视。他不无赞叹地朝她看,她神气地眨眨眼睛。
就在他们想付钱的时候,她发现小圆凳旁边放着一台电视,跟他们想买的那一台差不多。
“这一台要多少钱?”她问。
“这一台不卖的。”摊贩说。
“为什么?”
“质素不好的,我们不卖。”那摊贩骄傲地说。
“有什么问题?”带着寻根究底的好奇心,她问。
“画面有雪花。”
“很严重?”
“不严重,就是有一点雪花。”
她眼珠子一转,问:
“那会不会比这一台便宜?”
那摊贩愣了一下,终于笑了出来,说:
“姑娘,一百块钱,你拿去好了,你看来比我还要穷。”
她马上付钱,这一台又比她原本要买的那一台便宜一些。
他们合力扛着那台旧电视离开市集。
回去宿舍的路上,他问:
“你买电视干吗?”
“回去才告诉你。” 她神神秘秘地说,头上的小红帽随着她身体的动作歪到一边。
“为什么不买好的那一台?”他问。
她朝他笑了笑,说:
“反正对我来说都没分别。我只要听到声音就行了。”
他把电视调校好,画面是有一点雪花,但远比想象中好。她将一卷录像带塞进去,那是一套由美国电视摄制队拍摄的野生动物纪录片。荧幕上,一头花豹在旷野上追杀一只大角斑羚。那头受了伤的大角斑羚,带着恐惧和哀凄的眼神没命逃跑,没跑多远就倒了下去。
“原来你要看这个。”他说。
“我要把英语旁白翻译成中文字幕。这套纪录片会播一年,是莉莉帮我找的。她有朋友在电视台工作。”她说。
“你哪里还有时间?”带着责备和怜惜的口气,他说。
“我应付得来的。我是很幸运才得到这份差事的。没有门路,人家根本不会用一个学生。”她说。
“我和你一起做。”他说。
“你哪有时间?你的功课比我忙。”
“我不会让你一个人做。”他固执地说。
她知道拗不过他,只好答应。
片中那头花豹衔着它的战利品,使劲地甩了甩,似乎要确定口中的猎物已经断气。
“在动物世界里,互相杀戮是很平常的事。为了生存,它们已经尽量做到最好。”她盯着电视画面说。
再一次,他不无伤感地发现;在命运面前,她比他强悍。他曾经以为她需要他。他忽尔明了,是他更需要她多一些。
她为他分担了学费和生活费,现在,她又忘了自己的眼睛多么劳累,多接了一份兼职。
那个在地摊前面杀价的她,那个淌着汗跟他一起扛着电视穿过市集的女孩,他亏欠她太多了。
苏明慧从非洲回来之后,每逢假期,外婆会带她到郊外去。有时候,她们也去动物园。外婆可怜这个小孙女成天困在图书馆里,于是想到要在生活中为她重建一片自由的天地。
她并不喜欢动物园,她不忍心看见那些动物给关在笼子里,失去了活着的神采,终其一生要等别人来喂饲,甚至从不知道在旷野上奔跑的自由。这种自由,是值得为之一死的。
但是,为了不让外婆失望,每次到动物园去,她都装着很兴奋和期待。
有一年,一个俄罗斯马戏团来到这个城市表演。外婆买了票和她一起去看。她们坐在那个临时搭建的大帐篷里,她看到了驯兽师把自己的脑袋伸进一头无牙的狮子口里。她也看到六头大象跟着音乐踢腿跳舞,赢得了观众的喝彩。
马戏团是个比动物园更悲惨的地方。这些可怜的动物经常给人鞭打,为了讨好人类而做出有如小丑般的把戏。当它们老迈的时候,就会遭到遗弃或是给人杀掉。
当生命并非掌握在自己手里,何异于卑微的小丑?
为了外婆,那一次,她装着看得很高兴,还吃了两球冰淇淋,结果,回去之后,她整夜拉肚子,仿佛是要把看过的残忍表演从身体里吐出来。
然而,人原来是会慢慢适应某种生活的。为了外婆而假装的快乐,渐渐变成真心的。后来,再到动物园去,她脸上总挂着兴奋的神色。她甚至为每一头动物起一个名字。她怜爱它们,同情它们。她也感激外婆,为了她最爱的外婆,她要由衷地微笑。
在她更小的时候,她还没到非洲去,一天,她从楼梯上摔了下来,两个膝盖的皮都磨破了。她痛得蒙上泪花,楚楚可怜的眼睛朝外婆看,心里说:
“扶我起来吧!”
外婆站在那儿,不为所动地盯着她说:
“爬起来,不要哭。”
她咬着牙摇摇晃晃地爬了起来。外婆朝她说:
“现在,笑一下。”
她忘记了那个微笑有多么苦涩。但是,她学会了跌倒之后要尽快带着一个微笑爬起来。她从没见过外婆和母亲掉眼泪。母亲不哭是无情。那外婆呢?外婆要她坚强地活着。
外婆在病榻上弥留的时候,她在床前,很没用的噙着泪水。外婆虚弱地朝她看,像是责备,却更像是不舍。她连忙抹干眼泪,换上一个微笑。直到外婆永远沉睡的那一刻,她再没有哭。
外婆死后,她要一边干活一边读书。她的母亲从非洲寄来一笔钱,她退了回去。她不想用母亲的钱。上了大学,她有助学金和贷款,又有兼职,要养活自己并不困难。她只是没料到会有这个病。
二年级的暑假之后,图书馆继续用她兼职,于是,她辞去了便利商店的工作。现在,她为电视台翻译一套动物纪录片。她还瞒着徐宏志,为出版社翻译一些自然生态的书。
医科四年级的功课那么忙,他根本不可能像她一样去兼职。他成绩优异,却不能申请医学院的奖学金。那个奖学金是他父亲以家族育基金的名义设立的。接受奖学金,就等如接受父亲的资助。他的家境,也太富有去申请助学金了。现在,他每天下课后去替一个学生补习。回来之后,往往要温习到夜深,第二天大清早又要去上课。
他为她牺牲太多了。这种爱,就像野生动物一辈子之中能在旷野上奔跑一回,是值得为之一死的。
有时候,她会预感那一天来临,尤其是当她眼睛困倦的时候。
到了那一天,她再也看不见了。
他将是她在这世上看到的最后一抹,也是最绚烂的一抹色彩,永远留驻在她视觉的回忆里。
当约定的时刻一旦降临,我们只能接受那卑微的命运。
然而,那一天,她会带着微笑起来,和他慢舞。
每天下课后,徐宏志要赶去替一个念理科的十六岁男孩补习。这个仍然长着一张孩子脸的男生要应付两年后的大学入学试。他渴望能上医学院。
男孩勤力乖巧,徐宏志也得特别用心,经常超时。
男孩跟父母亲和祖母同住。这家人常常留徐宏志吃饭。每一次,他都婉拒了。
并非男孩家里的饭不好吃,相反,男孩的祖母很会做菜。然而,只要想到苏明慧为了省钱,这个时候一定随随便便吃点东西,他也就觉得自己不应该留下来吃饭。
今天,他们又留他吃饭。他婉谢了。今天是他头一次发薪水,他心里焦急着要让苏明慧看看他努力了一个月的成绩。从男孩的祖母手里接过那张支票时,他不免有点惭愧。有生以来,他还是头一次工作赚钱。他从前总认为自己没倚靠家人。这原来是多么幼稚的自欺?
整天忙着上课,没怎么吃过东西。离开男孩家的时候,他饿得肚子贴了背,匆匆搭上一班火车回去。
火车在月台靠停,乘客们一个个下车。就在踏出车厢的一瞬间,他蓦然看到了一个美丽的身影。她戴着耳机,背包抱在胸怀里,坐在一张长椅上,满怀期待地盯着每一个从车厢里走出来的人。
他伫立在灯火阑珊的月台上,看着这个他深爱的女人。他与她隔了一段距离,她还没发现他,依然紧盯着每个打她身旁匆匆走过的人。
就在这短短的一刻,他发现自己对她的爱比往日更深了一些,直嵌入了骨头里。
火车轧轧地开走了,月台上只剩下他一个人。她终于看到他了。她除下耳机,兴奋地朝他抬起头来,举起手里的一包东西,在空中摇晃。
他迈步朝她走去。她投给他一个小小的,动人心弦的微笑。
他贴着她坐了下来。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声音里满溢着幸福和喜悦。
她脸上漾开了一朵玫瑰,说:
“你一定还没吃东西。”
她打开怀里的纸袋,摸了一个咸面包给他。他狼吞虎咽的吃了。
她用手背去抚摸他汗湿的脸,又凑上去闻他,在他头发里嗅到一股浓香。
她皱了皱眉,说:
“你吃过饭了?”
他连忙说:“他奶奶煮了虾酱鸡,她有留我吃,可我没吃啊!”
看到他那个紧张的样子,她笑了,笑声开朗天真:
“这么美味的东西,你应该留下来吃。”
“这个面包更好吃。”他一边吃一边说。
她带来了水壶。她把盖子旋开,将水壶递给他。
他喝了一口水,发现自己已经吃了很多,她却还是一小口一小口的吃着第一个面包。
“你为什么吃得这么少?”他问。
“我不饿。”她说。她把最后一个面包也给了他,说:“你吃吧。”
“我有东西给你看。”他从口袋里摸出那张折成一个小长方的支票给她看,兴奋地说:
“我今天发了薪水。”
她笑笑从背包摸出她的那一张支票来,说:
“我也是。”
“我还是头一次自己赚到钱。”他不无自嘲地说。
她笑了:“那种感觉很充实吧?”
“就像吃饱了一样充实。”他拍拍肚皮说。
她靠在他身上,瞇起眼睛,仰头望着天空,问:
“今天晚上有星吗?太远了。我看不清楚。”
“有许多许多。”他回答说。
第三章 美丽的寓言
这幢灰灰白白的矮房子在大学附近的小山坡上,徒步就可以上学去。徐宏志和苏明慧租下
了二楼的公寓。面积虽然小,又没有房间,但有一个长长的窗台,坐在上面,可以俯瞰山坡下
的草木和车站,还可以看到天边的日落和一小段通往大学的路。
房东知道徐宏志是学生,租金算便宜了,还留下了家具和电器。然而,每个月的租金对他
们来说,始终是个很大的负担,可他们也没办法。她毕业了,不能再住宿舍。
他们怀抱着共同生活的喜悦,把房子粉饰了一番。他用旧木板搭了一排书架,那具骷髅骨
依然挂在书架旁边,就像他们的老朋友似的。听说它生前是个非洲人,也只有这么贫瘠的国家
,才会有人把骨头卖出来。
恋爱中的人总是相信巧合。是无数的巧合让两个人在茫茫人世间相逢,也是许多微小的巧
合让恋人们相信他们是天生一对,心有灵犀和早已注定。她对这副非洲人骨,也就添了几分亲
厚的感情。她爱把脱下来的小红帽作弄地往它头上挂。
后来的一个巧合,却让她相信,人们所以为的巧合,也许并不是一次偶然。一朵花需要泥
土、阳光、空气、雨水和一只脚上黏着花粉的蝴蝶刚好停驻,才会开出一朵花。我们所有的不
期而遇,不谋而合,我们所有的默契,以至我们相逢的脚步,也许都因为两个人早已经走在相
同的轨道上。
一天, 她在收拾她那几箱搬家后一直没时间整理的旧东西时,发现了一本红色绒布封面
,用铁圈圈成的邮票簿。她翻开这本年深日久,早已泛黄的邮票簿,里面每一页都贴满邮票,
是她十三岁以前收藏的。
她曾经有一段日子迷上集邮。那时候,她节衣缩食,储下零用钱买邮票。其中有些是她跟
同学交换的,有些是外婆送的,也有一些是她在非洲的时候找到的。所有这些邮票,成了她童
年生活的一个片段。每一枚邮票,都是一个纪念、一段永不复返的幸福时光。
也许,她想,也许她可以把邮票拿去卖掉。经过这许多年,那些邮票应该升值了,能换到
一点钱。
从大学车站上车,在第七个车站下车。车站旁边有一家邮票店,名叫“小邮筒”,店主是
个小个子的中年男人,有一双精明势利的小眼睛,看来是个识货的人。
小眼睛随便翻了翻她那本孩子气的邮票簿,说:
“这些都不值钱。”
她指了指其中几枚邮票,说:
“这些还会升值。”
小眼睛摇了摇他那小而圆的脑袋,说:
“这些不是什么好货色。”
她不服气地指着一枚肯亚邮票,邮票上面是一头冷漠健硕的狮子,拥有漂亮的金色鬃毛。
“这一枚是限量的。”她说。
小眼睛把邮票簿还给她,说:
“除了钻石,非洲没什么值钱的东西。”
她知道这一次没有杀价的余地了,只好接过那七百块钱,把童年的回忆卖掉。但她拿走了
那枚肯亚邮票。
回去的时候,她为家里添置了一些东西,又给徐宏志买了半打袜子,他的袜子都磨破了。
“我不卖了。”徐宏志把对方手上的邮票簿要回来,假装要离开。
这个小眼睛的邮票商人刚刚翻了翻他带来的邮票簿,看到其中几个邮票时,他眼睛射出了
一道贪婪的光芒,马上又收敛起来,生怕这种神色会害自己多付一分钱。最后,这个奸商竟然
告诉他,这些邮票不值钱。
看见徐宏志真的要走,小眼睛终于说:
“呃,你开个价吧。”
“一万块。”徐宏志说。
“我顶多只会给四千块。”
“七千块。”徐宏志说。
小眼睛索性拿起放在柜台上的一张报纸来看,满不在乎地说:
“五千块。你拿去任何地方也卖不到这个价。”
他知道这个狡猾的商人压了价,但是,急着卖的东西,从来就不值钱。他把邮票簿留在店
里,拿着五千块钱回去。
这本邮票簿是他搬家时在一堆旧书里发现的。他几乎忘记它了。他小时候迷上集邮。这些
邮票有的是父亲送的,有的是母亲送的,也有长辈知道他集邮而送他的稀有邮票。
曾经有人,好像是歌德说:“一个收藏家是幸福的。”集邮的那段日子,他每天晚上认真
地坐在书桌前面,用钳子夹起一个个邮票,在灯下细看。
他从来没想到有一天能卖掉它们来换钱。他知道这些邮票不止值一万块,谁叫他需要钱?
医科用的书特别贵,搬家也花了一笔钱。
他很高兴自己学会了议价,虽然不太成功。
徐宏志回来的时候,她刚好把新买的袜子放进抽屉去。听到门声的时候,她朝他转过身去
。
“我有一样东西给你。”他们几乎同时说。
“你先拿出来。”她笑笑说。
他在钱包里掏出那五千块钱,交到她手里。
“你还没发薪水,为什么会有钱?”
“我卖了一些东西。”他双手插在口袋里,耸耸肩膀。
“你卖了什么?”她疑惑地朝他看。
“我卖了邮票。”他腼腆地回答。他从来就没有卖过东西换钱,说出来的时候,不免有点
尴尬。
她诧异地朝他看,问:
“你集邮的吗?”
“很久以前的事了,我都几乎忘记了,是在那堆旧书里发现的。”他回答说。
然后,他满怀期待的问:
“你有什么东西给我?”
她笑了,那个笑容有点复杂。
“到底是什么?”他问。
她朝书桌走去,翻开放在上面的一本书,把夹在里面的那枚肯亚邮票拿出来,小心翼翼地
放在他的掌心里。
他愣住了:“你也集邮的吗?”
“很久以前了。我刚拿去卖掉。这一个,我舍不得卖,我喜欢上面的狮子。”
“为什么从来没听你说集邮?”
“跟你一样,我都几乎忘记了。你卖了给谁,能换这么多钱?”
“就是那间‘小邮筒’。”
她掩着嘴巴,不敢相信他们今天差一点就在那儿相遇。
“你也是去那里?”他已经猜到了。
她点了点头。
“他一定压了你价吧?”他说。
她生气地点点头。
“那个奸商!”他咬牙切齿地说。
“我那些邮票本来就不值钱,卖掉也不可惜。”她说。
他看着手上那枚远方的邮票。它很漂亮,可惜,他已经没有一本邮票簿去收藏了。
“以后别再卖任何东西了。”他朝她说。
再一次,她点了点头。
那些卖掉了的邮票是巧合吗?是偶然吗?她宁可相信,那是他俩故事的一部分。他们用儿
时的回忆,换到了青春日子里再不可能忘记的另一段回忆。
他们给压了价,却赚得更多。
公寓里有一个小小的厨房,他们可以自己做饭,但他们两个都太忙了。为了节省时间,她
常常是把所有菜煮成一锅,或是索性在学校里吃。他要应付五年级繁重的功课和毕业试,又要
替学生补习。为了多赚点钱,他把每天补习的时间延长了一个钟。
她当上了学校图书馆的助理主任。她喜欢这份工作。馆长是个严厉的中年女人,但是,她
似乎对她还欣赏。当其它同学毕业后都往外跑,她反而留下来了。她甚至庆幸可以留下。这里
的一切都是她熟悉的,又有徐宏志在身边,日子跟从前没有多大分别。
那套动物纪录片已经播完了。她接了另一套纪录片,也是关于动物的。她还有一些文章要
翻译。
也许有人会说这种日子有点苦。她深知道,将来有一天,她和徐宏志会怀念这种苦而甜的
日子,就连他们吃怕了的一品锅,也将成为生命中难以忘怀的美好滋味。那自然需要一点光阴
去领会。他们有的是时间。
搬进公寓的那天,徐宏志靠在窗台上,给她读福尔摩斯的《蒙面房客探案》。他打趣说,
这个故事是为了新居入伙而读的。
到了黄叶纷飞的时节,他们已经差不多把所有福尔摩斯的故事读完了。
“明天,你想听哪本书?”那天晚上,他问。
“我们不是约定了,读什么书,由你来决定的吗?”
他笑了笑:“我只是随便问问,不一定会听你的。”
“你有没有读过白芮儿。马克罕的《夜航西飞》?”她问。
他摇了摇头。
“那是最美丽的飞行文学!连海明威读过之后,都说他自己再也不配做作家了。据说,写
《小王子》的圣修伯里跟白芮儿有过一段情呢!“她说。
她说得他都有点惭愧了,连忙问:
“那本书呢?”
“我的那一本已经找不回来了,不知是给哪个偷书贼借去的,一借不还。”停了一下,她
向往地说:
“我会去找的。那是非洲大地的故事。”
他是什么时候爱上非洲的?
假如说爱情是一种乡愁,我们寻觅另一半,寻找的,正是人生漫漫长途的归乡。那么,爱
上所爱的人的乡愁,不就是最幸福的双重乡愁吗?
隔天夜晚,他离开医学院大楼,去图书馆接她的时候,老远就看到她坐在台阶上,双手支
着头,很疲倦的样子。
他跑上去,问:
“你等了很久吗?”
“没有很久。”她站起来,抖擞精神说。然后,她朝他摇晃手里拿着的一本书。
他已经猜到是《夜航西飞》。
“图书馆有这本书。”她揉了揉眼睛,笑笑说:“我利用职权,无限期借阅,待到你读完
为止。“
他背朝着她,弯下身去,吩咐她:
“爬上来!”
她仍然站着,说:
“你累了。”
“爬上来!”他重复一遍。
她趴了上去。就像一只顽皮的狒狒爬到人身上似的,她两条纤长的手臂死死地勾住他的脖
子,让他背着回去。
“我重吗?”她问。
他摇摇头,背着她,朝深深的夜色走去。
回去的路上,她的胸怀抵住他的背,头埋他的肩膀里。
“你有没有读过那个故事?大火的时候,一个瞎子背着一个跛子逃生。”她说。
他心头一酸,说:
“这里没有瞎子,也没有跛子。”
“那是个鼓励人们守望相助的故事。”她继续说。
他把她背得更紧一些,仿佛要永远牢记着这个只有欠欠的一握,却压在他心头的重量。
“我改变主意了。我不打算做脑神经外科。”他告诉她。
“为什么?”她诧异地问。
“我想做眼科。”他回答说。
她觉得身子软了,把他抱得更牢一些。
“我会医好你的眼睛。”他说。
“嗯!”她使劲地点头。
在绝望的时刻,与某个人一同怀抱着一个渺茫的希望,并竭力让对方相信终有实现的一天
。这种痛楚的喜乐,惟在爱情中才会发生吧?她心里想。
“图书馆的工作太用神了。”他怜惜地说。
“也不是。”她低声说。
她的眼睛累了,很想趴在他身上睡觉。徐宏志说的对,但她不想承认,不想让他担心。
“等我毕业,你想做什么都可以。”他说。
“我想做一条寄生虫。”
“社会的,还是个人的?”
“某个人的。”
“可以。我吃什么,你就吃什么,寄生虫就是这样的。”他挺起胸膛说。
她睡了,无牵无挂地,睡得很深。
半夜里,苏明慧从床上醒来,发现徐宏志就躺在她身旁。他睡了,像一个早熟的小孩似的
,抿着嘴唇,睡得很认真,怀里抱着那本《夜航西飞》。她轻轻地把书拿走,朝他转过身去,
在床头小灯的微光下看他,静静地。
她好怕有一天再不能这样看他了。
到了那天,她只能闭上眼睛回忆他熟睡的样子。
那天也许永远不会来临,他曾经这样说。
他说的是她眼睛看不见的那一天。
在这一时刻,她心里想到的,却是两个那天。
第一个那天,也许会来,也许不会来。
第二个那天,终必来临。
当我们如此倾心地爱着一个人,就会想象他的死亡。
到了那日,他会离她而去。
她宁愿用第一个那天,换第二个那天的永不降临。
她紧紧握着他靠近她的那一只手,另一只手放在他的胸膛里。
后来有一天,徐宏志上课去了,她在家里忙着翻译出版社送来的英文稿。她答应了人家,
这两天要做好。徐宏志在屋里的时候,她不能做这个工作,怕他发现。图书馆里又没有放大器
。她只能等到他睡了或是出去了。
这一天,他突然跑了回来。
“授病了,下午的课取消。”他一边进屋里一边说,很高兴有半天时间陪她。
她慌忙把那迭稿件塞进书桌的抽屉里。
“你藏起些什么?”他问。
“没什么。”她装出一副没事的样子,却不知道其中一页译好的稿子掉在脚边。
他走上去,弯下身去拾起那张纸。
“还给我!”她站起来说。
他没理她,转过身去,背冲着她,读了那页稿。
“你还有其它翻译?”带着责备的口气,他转过身来问她。
她没回答。
“你瞒了我多久?”他绷着脸说。
“我只是没有特别告诉你。”
他生气地朝她看:
“你这样会把眼睛弄坏的!”
“我的眼睛并不是因为用得多才坏的!”她回嘴。
然后,她走上去,想要回她的稿子。
“还给我!”她说。
他把稿子藏在身后,直直地望着她。
她气呼呼地瞪着他,说:
“徐宏志,你听着,我要你还给我!”
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她冲到他背后,要把那张纸抢回来。他抓住不肯放手,退后避她
。
“你放手!”她想抓住他的手,却一下不小心把他手上的那张纸撕成两半。
“呃,对不起。”他道歉。
“你看你做了什么!”她盯着他看。
“你又做了什么!”他气她,也气自己。
“我的事不用你管!”
“那我以后都不管!”他的脸气得发白。
他从来就没有对她这么凶。她的心揪了起来,赌气地跑了出去,留下懊悔的他。
他四处去找她。一直到天黑,还没有找到。他责备自己用那样的语气跟她说话。她做错了
什么?全是他一个人的错。他低估了生活的艰难,以为靠他微薄的入息就可以过这种日子。他
终于明白她为什么总是比他迟上床,也终于知道她有一部分钱是怎样来的。他凭什么竟对她发
这么大的脾气?
她不会原谅他了。
带着沮丧与挫败,他回到家里,发现她在厨房。
听到他回家的声音,她朝他转过身来。她身上穿著围裙,忙着做饭。带着歉意的微笑,她
说:
“我买了鱼片、青菜、鸡蛋和粉丝,今天晚上又要吃一品锅了!”
她这样说,好像自己是个不称职的主妇似的。
他惭愧地朝她看,很庆幸可以再见到她,在这里,在他们两个人的家里。
第二天早上,她睁开惺忪睡眼醒来的时候,徐宏志已经出去了。他前一天说,今天大清早
要上病房去。
她走下床,伸了个懒腰,朝书桌走去,发现一迭厚厚的稿子躺在那里。她拿起来看,是徐
宏志的笔迹。
她昨天塞进抽屉里的稿子,他全都帮她翻译好了,悄悄地,整齐地,在她醒来之前就放在
书桌上。
他昨天晚上一定没有睡。
她用手擦了擦湿润的鼻子,坐在晨光中,细细地读他的稿。
昨天,她跑出去之后,走到车站,搭上一列刚停站的火车。
当火车往前走,她朝山坡上看去,看到他们那幢灰白色的公寓渐渐落在后头。
她自由了,他也自由了。她再承受不起这样的爱。
到了第七个车站,她毫无意识地下了车。
她走出车站,经过那间邮票店。店外面放着一个红色小邮筒招徕。店的对面,立着一个真
的红色邮筒。她靠在邮筒旁边坐了下来。
要多少个巧合,他们会在同一天带着儿时的邮票簿来到这里?
要多少次偶然,他们会相逢?
就在前一天夜里,他们坐在窗台上,徐宏志为她读《夜航西飞》。她一直想告诉他那个和
生命赛跑的寓言。
在英属东非的农庄长大的白芮儿,那个自由的白芮儿,有一位当地的南迪人玩伴,名叫吉
比。她在书里写下了吉比说的故事。
徐宏志悠悠地读出来:
“‘事情是这样的。’吉比说。
‘第一个人类被创造出来的时候,他自己一个人在森林里、平原上游荡。他忧心忡忡,因
为他无法记得昨日,因此也无法想象明天。神明看见这种情况,于是派变色龙传送信息给这第
一个人类(他是一名南迪人),说不会有死亡这种东西,明天就如同今天,日子永远不会结束
。
‘变色龙出发很久后,’吉比说:'神明又派白鹭传达另一个不同的信息,说会有个叫死
亡的东西,当时辰一到,明天就不会再来临。“哪个信息先传送到人类的耳朵,”上帝警告:
﹁就是真实的信息。“
‘这个变色龙是个懒惰的动物。除了食物之外什么也不想,只动用它的舌头来取得食物。
它一路上磨蹭许久,结果它只比白鹭早一点抵达第一个人类的脚边。‘
‘变色龙想开口说话,却说不出口。白鹭不久后也来了。变色龙因为急于传达它的永生信
息,结果变得结结巴巴,只会愚蠢地变颜色。于是,白鹭心平气和地传达了死亡信息。
‘从此以后,’吉比说:“所有的人类都必须死亡。我们的族人知道这个事实。‘
当时,天真的我还不断思考这个寓言的真实性。
多年来,我读过也听过更多学术文章讨论类似的话题:只是神明变成未知数,变色龙成为
,白鹭成为 ,生命不断继续,直到死亡前来阻挡。所有的问题其实都一样,只是符号不同。
变色龙仍然是个快乐而懒散的家伙,白鹭依旧是只漂亮的鸟。虽然世上还有更好的答案,
不管怎样,现在的我还是比较喜欢吉比的答案。“
“变色龙没有那么差劲。”她告诉徐宏志,“我在肯亚的时候养过一条变色龙,名叫阿法
特。它就像一枚情绪戒指,身上的颜色会随着情绪而变化。那不是保护色,是它们的心情。“
“那只是个寓言。”他以医科生的科学头脑说。
她喜欢寓言。
她宁愿相信生命会凋零腐朽,无可避免地迈向死亡?还是宁愿相信是一只美丽的白鹭衔住
死亡的信息滑过长空,翩然而至?
外婆离去的那天,她相信,是有一双翅膀把外婆接走的。
寓言是美丽的。眼前的红邮筒和小邮筒是个寓言。一天,徐宏志衔着爱的信息朝她飞来,
给她投下了那封信,信上提到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就是一个寓言。
寓言是自由的,可以解作 ,也可以解作 .
她从小酷爱自由。不知道是遗传自坚强独立的外婆,还是遗传自远走高飞的父母。那是一
种生活的锻炼。她自由惯了。
她从自由来。认识到徐宏志,她只有更自由。
在短暂的一生中拥有永恒,就是自由。
天已经暗了。再不回去,徐宏志会担心的。
他一定饿了。
是个寒冷的冬夜。从早到晚只吃过一片三明治,徐宏志饿坏了。毕业后,当上实习医生这
大半年,每天负责帮病人抽血、打点滴、开药单、写报告,还要跟其它实习医生轮班,每天只
有几个小时休息,他站着都能睡觉。上个月在内科病房实习时,一个病人刚刚过身,尸体给送
到太平间去。人刚走,他就在那张床上睡着了。
实习医生一年里要在四个不同科的病房实习,他已经在外科和内科病房待过,两个星期前
刚转过来小儿科病房。今天,他要值班,又是一个漫长的夜晚。
刚刚写好所有报告,他看了看手表,快九点了,他匆匆脱下身上的白袍,奔跑回宿舍去。
他们这些实习医生都分配到医院旁边的宿舍。接到病房打来的紧急电话,就能在最短时间
之内以短跑好手的速度跑回去。
要是那天比较幸运的话,他也许可以在宿舍房间里睡上几个小时。他已经练就了一种本领
:随时能够睡着,也随时能够醒来。
不用当值的日子,不管多么累。他还是宁愿开车回家去。他买了一部红色小轿车,是超过
十年的老爷车了,医院的一个同事让出来的,很便宜。有了这部车,放假的时候,他和苏明慧
就可以开车去玩。她不用常常困在图书馆和家里。
她已经没有再做翻译的工作了。他拿的一份薪水虽然不高,加上她的那一份,也足够让两
个人过一些比以前好的生活。
他们换了一间有两个房间的公寓,是同一个房东的,就在他们以前租的那幢公寓附近。他
在学医院里实习,回家也很近。
他们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也许正如他所想,那天永远不会降临。
苏明慧靠在宿舍二楼的栏杆上等他。她一只手拿着一篮自己做的便当,另一只手拿着一壶
热汤,身上穿著一件米白色套头羊毛衣,棕色裤裙,棕色袜子和一双绿 色运动鞋,头上戴着
一顶紫红色的羊毛便帽,头发比起一年前长了许多。
看到他,她的眼睛迎了上去,口里呼出一口冷雾,说:
“吃饭啦!”
“你为什么不进去?这里很冷的!”他一边开门一边说。
她哆哆嗦嗦地窜进屋里去,说:
“我想看着你回来。”
“今天吃些什么?”他馋嘴地问。
“恐怕太丰富了!”她边说边把饭菜拿出来,摊开在桌子上,有冬菇云腿蒸鸡、梅菜蒸鱼
、炒大白菜和红萝卜玉米汤,还有一个苹果。
她帮他舀了饭,他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当一个人饿成那个样子,就顾不得吃相了。
她把帽子除下来,微笑问:
“好吃吗?”
他带着赞赏的目光点头,说:
“你做的菜愈来愈好!”
“累吗?”
“累死了,我现在吃饭都能睡着。”他朝她说。
看到他那个疲倦的样子,她既心痛,却也羡慕。他能做自己喜欢的工作。拿了优异成绩毕
业的他,将来会做得更多和更好。而她,只能做一些简单的工作。
“你也来吃一点吧。”他说。
“我吃过了。”她回答说。
“我是不是有一套日本推理小说在家里?”他问。
“好像是的。你有用吗?”
“我想借给一个病人,他的身世很可怜。”他说。
那个病人是个十三岁的男孩子。自小患有哮喘病的他,哮喘常常发作。男孩个子瘦小,一
张俊脸有着与年龄不符的沧桑,那双不信任别人的眼睛带着几分反叛,又带着几分自卑。护士
说,他父母是一个小偷集团的首领。
徐宏志翻查了男孩的病历。他这十三年来的病历,多得可以装满几个箱子。
男孩的右手手背上有一块面积很大的、凹凸不平的伤疤,是七岁那年给他父亲用火烧伤的
。这个无耻的父亲因虐儿罪坐牢。出狱后,两夫妇继续当小偷,直到几年之后又再被捕。前两
年,这两个人出狱后没有再回家。男孩给送去男童院,除了社工,从来没有其它人来医院看他
。
男孩的病历也显示他曾经有好几次骨折。男孩说是自己不小心跌倒的。徐宏志以他福尔摩
斯的侦探头脑推断,那是给父母虐打的。至于后来的几次骨折,应该是在男童院里给其它孩子
打伤的。
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小孩,会变成什么样子?男孩难得开口说话,即使肯说话,也口不对
心。他很想把自己孤立起来,似乎是不需要别人,却更有可能是害怕给别人拒绝。
徐宏志第一次在病房和男孩交手时,并不顺利。
那天,他要帮男孩抽血。
男孩带着敌意的眼神,奚落地说:
“你是实习医生吧?你们这些实习医生全都不行的!你别弄痛我!”
他话还没说完,徐宏志已经利落地在他手臂上找到一根静脉,一针刺了下去,一点都不痛
。
男孩一时语塞,泄气地朝他看。
以后的几天,徐宏志帮他打针时,明明没弄痛他,男孩偏偏大呼小叫,说是痛死了,弄得
徐宏志很尴尬。那一刻,男孩就会得意地笑。
有时候,男孩盯着徐宏志的那种眼神,让徐宏志感觉到,那是一个未成年男生对一个成年
男性的妒恨。那种妒恨源自妒忌的一方自觉无法马上长大,同时也是不幸的那一个。
妒忌和仇恨淹没了一个无法选择自己命运的男孩。
徐宏志并没有躲开他,也没讨厌他,这反而让男孩觉得奇怪。
他们成为朋友,始于那个晚上。
那天,徐宏志要值班。半夜,他看完了一个刚刚送上来的病人,正要回去宿舍。经过男孩
的病房时,他看到一点光线。他悄悄走进去,发现男孩趴在床上,用手电筒的微光读书,读得
津津有味。男童埋头读的那本书,是赤川次郎的《小偷也要立大志》。
假使人生有所谓黑色喜剧,此刻发生在男孩身上的,就是一出黑色喜剧。他不能取笑男孩
读这本书,这件事本身并不好笑。但是,男孩选择了这本书,实在旁观的人哭笑不得。
“原来你喜欢赤川次郎。”徐宏志说。
男孩吓了一跳,马上换上一副冷面孔,一边看一边不屑地说:
“谁说我喜欢?我无聊罢了!写得很差劲。”
“我觉得他很有幽默感。”
男孩眼睛没看他,说:“肤浅!”
“这本书好像不是你的。”他说。他记得这本书今天早上放在邻床那个十一岁的男孩床上
。那个圆脸孔的男孩这时候睡得很熟。
“我拿来看看罢了!你以为我会去偷吗?”男孩的语气既不满也很提防,又说:“我才不
会买这种书。“
“原来你不喜欢读推理小说,那真可惜!”徐宏志说。
“可惜什么?”男孩好奇地问,脸上流露难得一见的童真。
“我有一套日本推理小说,可以借给你。不过,既然你没兴趣……”
“你为什么要借给我?”男孩狐疑地问。
“当然是有条件的。”
“什么条件?”
“以后我帮你打针,你别再捣蛋。”
男孩想了想,说:
“好吧!我喜欢公平交易,但你的技术真的要改善一下,别再弄痛我。”
徐宏志笑了。他希望男孩能爱上读书。书,可以慰藉一个人的灵魂。
男孩果然迷上那套推理小说,这些悬疑的小故事是他们友谊的象征。每次徐宏志去看他的
时候,男孩依然是口不对心,依然爱挖苦他,却是怀着一种能够跟一个成年男性打交道的骄傲
。
后来有一天,他去看男孩的时候,发现气氛有点不寻常。
两个病房护士搜查男孩的床。原来,圆脸男孩的手表不见了。护士自然会怀疑这个小偷的
儿子。为了公平起见,她们也搜其它人的床,但只是随便搜搜。男孩站在床边,样子愤怒又委
屈,眼睛并未朝徐宏志看,仿佛是不想徐宏志看到他的耻辱。
徐宏志想起圆脸男孩这两天都拉肚子,于是问护士:“你们搜过洗手间没有?”
结果,他在圆脸男孩用过的马桶后面找到那枚价值几百块钱的塑料手表。
给人冤枉了的男孩,依然没看徐宏志一眼。他太知道了,因为自己是小偷的儿子,所以大
家都认为手表是他偷的。这个留在他身上的印记,就像他手背上的伤疤,是永不会磨灭的。
“他手背的那个伤疤,不是普通的虐儿。”回到家里,徐宏志告诉苏明慧。
“那是什么?”她问。
他一边在书架上找书一边说:
“可能是他爸爸要训练他当小偷,他不肯,他就用火烧他的手。”
“这个分析很有道理呢!华生医生。”她笑笑说。
“找到了!”他说。
他在书架上找到一套手冢治虫的《怪医秦博士》,兴奋地说:
“你猜他会喜欢这套漫画吗?”
“应该会的。”她回答说。
他拿了一条毛巾抹走书上的尘埃。她微笑朝他看。她爱上这个男人,也爱上他对人的悲悯
。他是那么善良,总是带着同情,怀抱别人的不幸。
是谁说的?你爱的那个人,只要对你一个人好就够了,即使他在其它人面前是个魔鬼。她
从来不曾这样相信。假使一个男人只关爱他身边的女人,而漠视别人的痛苦,那么,他真正爱
的,只有他自己。一天,当他不爱她时,他也会变得绝情。
她由衷地敬重这个她深深爱着的男人,为他感到骄傲。因为这种悲悯,使他在过去、现在
和将来,都比她高尚。她自问对动物的爱超过她对人类的爱。她从来就是一个孤芳自赏的人,
比他自我很多。
她只是担心,他的悲悯,有一天会害苦自己。
他把《怪医秦博士》送给男孩。男孩把那套日本推理小说找出来,想要还给他。
“你喜欢的话,可以留着。”他说。
“不用还?”男孩疑惑地问。
“送给你好了。”
男孩耸耸肩,尽量不表现出高兴的样子。
“将来,你还可以读福尔摩斯和阿加莎。克里斯蒂。他们的侦探小说才精彩!”徐宏志说
。
“谁是阿加莎。克里斯蒂?”
“她是举世公认的侦探小说女王!不过,你得要再读点书,才读得懂他们的小说。”
男孩露出很有兴趣的样子。
“读了的书,没有人可以从你身上拿走,永远是属于你的。”徐宏志语重心长地说。
男孩出院前,他又买了一套赤川次郎小说给他。他买的是“三色猫”系列,没买“小偷”
系列。
男孩眉飞色舞地捧着那套书,说:
“那个手冢治虫很棒!”
“他未成为漫画家之前是一位医生。”徐宏志说。
“做医生也不难!我也会做手术!”男孩骄傲又稚气地说。
徐宏志忍着不笑,鼓励他:
“真的不难,但你首先要努力读书。”
徐宏志转身去看其它病人时,男孩突然叫住他,说:
“还给你!”
徐宏志接住男孩拋过来的一支钢笔,才发现自己口袋里的那支钢笔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
“这支钢笔是便宜货,医生,你一定很穷。”男孩老气横秋地说。
徐宏志笑了,把钢笔放回衬衣的口袋里去。